尚寶監
掌寶璽、敕符、將軍印信。[1]
與外廷尚寶司和女官系統的尚寶司共同負責管理寶璽、敕符、印信。《明史·職官三》:「凡用寶,外尚寶司以揭帖赴監請旨,至女官尚寶司領取,監視外司用訖,存號簿,繳進。」
官制
- 掌印,一員;
- 僉書,無定員;
- 掌司,無定員。
首都人員
洪武時期
建文時期
永樂時期
洪熙時期
宣德時期
正統時期
景泰時期
戴細保(監丞)
掌寶璽、敕符、將軍印信。[1]
與外廷尚寶司和女官系統的尚寶司共同負責管理寶璽、敕符、印信。《明史·職官三》:「凡用寶,外尚寶司以揭帖赴監請旨,至女官尚寶司領取,監視外司用訖,存號簿,繳進。」
戴細保(監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