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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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憲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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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況 | |
原文標題 | Constituição da República Federativa do Brasil |
司法轄區 | 巴西聯邦共和國 |
付審日期 | 1988年9月22日 |
批准日期 | 1988年10月5日 |
政體 | 總統制 共和立憲制 聯邦共和國 |
政府架構 | |
政府分支 | 行政、立法和司法 |
立法機關 | 兩院制國會 |
行政機關 | 總統 |
司法機關 | 最高法院 |
國家結構 | 聯邦制 |
制定歷史 | |
修憲次數 | 134 |
最近修憲日期 | 2024年9月24日 |
起草人 | 1988年制憲會議 |
已取代 | 1967年巴西憲法 |
巴西聯邦共和國憲法(葡萄牙語:Constituição da República Federativa do Brasil),為巴西聯邦共和國的最高法。現行巴西憲法由1988年制憲會議制定,1988年10月5日施行。
歷史
1822年至今,巴西共頒布了七部憲法。第一部為1824年頒布的巴西帝國憲法,第二部為1891年巴西共和政府頒布的共和國憲法,現行憲法是1988年頒布的第七部憲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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