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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容動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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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容動詞,是日語一類不同於其他語言詞彙體系的特殊詞彙。形容動詞在日語中是一類單獨的詞性,是具有形容詞意義的一種用言,屬於實詞,有活用變形。

從起源來看,形容動詞應該是從平安時代創造出來、針對當時日本固有形容詞無法形容的情況、而改用包含相應意思的名詞為詞幹、以「名詞+にあり / とあり」的形式來當作形容詞使用的詞彙,但其詞尾的にあり或とあり須按動詞的方式活用(後來轉變成なり / たり,なり對應現在的だ / である活用,たり對應現在的たる / と活用),所以從用法和活用兩方面結合命名為形容動詞。

爭議

上述定義是採用了現行日語學校文法的分類。由於日語目前為止沒有較為統一整合的語法體系[1],非學校文法認為從詞彙意義來看,形容詞和所謂的形容動詞表達的都是對某種性質和狀態的描述,而同樣的意義竟然會有不同的詞性,因此反對將形容動詞列為一類單獨的詞性。但是從活用詞尾變形來看,形容動詞又確實不同於形容詞,所以目前大多數的看法都將認可形容動詞這種詞性。如:松下文法,時枝語法,日語詞典『広辭苑』。由於性質認定的不同,也出現了在日本之外有不同的翻譯和理解。

  • 「形容動詞」這一術語是在1898年大槻文彥的 『莊日本文典別韶』中出現的,不過它講的就是今天通稱的「形容詞」。1904年,在芳賀矢一的『中等教科明治文典』中,第一次出現了現在意義的「形容動詞」[2]。意為兼具形容詞的意義和動詞的活用。
  • 由於中國與日本同屬漢字文化圈,所以很多詞彙若出現漢字,而所理解的意思性質沒有太大出入時,可以借用。因此中文照稱之為「形容動詞」。
  • 英文起初將形容動詞翻譯為Na-adjective(な形容詞),之後由於發現形容動詞與名詞有諸多相似性,故現在稱之為Adjectival noun(形容詞性名詞)

活用

未然形 連用形 終止形 連體形 假定形 命令形
-だろ -だっ
-で
-に
-だ -な -なら  

注釋

  1. ^ 日語有四大語法:山田文法、松下文法、橋本文法、時枝文法。現行學校文法以橋本文法為基礎。
  2. ^ 《日語形容動詞的搖擺性 》,作者: 劉桂敏,載於1989年第02期 《外語與外語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