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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 (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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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1129年—1183年),字可大[1]一字子大揚州(今屬江蘇)人。

建炎三年出生,[2]早年隨家人寓居歸安(今浙江湖州),李正民之子。與其弟李漳李泳李洤李淛皆以文章聞名於當時。紹興二十五年(1155年),官監鹽官縣稅。隆興元年(1163年),任永嘉監倉。累官籐州。[3]淳熙十年(1183)卒,[4]享年五十五。諸兄弟合撰《李氏花萼詞》五卷,今僅存詞11首。另有《芸庵類稿》傳世。

注釋

  1. ^ 《宋詩紀事補遺》卷六一
  2. ^ 《芸庵類稿》卷六《紫微龍尾硯銘並敘》有載:「餘生歲在己酉,大駕南巡,先公(李正民)扈從,掌誥紫微閣下。渡江故物散逸,得龍尾圜硯焉。」己酉年即建炎三年(1129)。
  3. ^ 陳貴謙《芸庵類稿序》〈四庫本《芸庵類稿》卷首〕:」大隱先生李公侍郎諱正民,在中原時,以文章名天下。渡江南來,扈從 ... 其子藤州使君諱洪,則有《芸庵類稿》二十卷。」
  4. ^ 周必大《文忠集》卷一九六《胡殿撰[與可]》云:「某竊以天氣炎熱,共惟知府殿撰,台候動止萬福。祠滿宜被晉用,便通諸公書為佳。李子大竟不起,賴高誼率寓公助其後事,欽嘆無已。」題下原注「淳熙十年」,可知其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