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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渾 (郕國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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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渾(?—615年),金才原州平高縣(今寧夏回族自治區固原市原州區)人,自稱隴西郡成紀縣(今甘肅省秦安縣)人,北周、隋朝官員,申國公李穆第十子。

生平

初仕北周,任左侍上士,後歸隋高祖楊堅,封安武郡公。高祖開皇十年(590年),晉王楊廣出蕃揚州,李渾以驃騎將軍從往。隋煬帝大業初年(605年),轉右驍衛大將軍、光祿大夫,冊封郕國公。大業十一年(615年),李渾妻兄宇文述告李渾謀反,煬帝因讖言「李氏當為天子」,宗族三十餘人皆誅死。

子李師閏,太中大夫、尚舍奉御、上柱國。李師閏生朝議郎、前行徐州沛縣令李弌。李弌生三子:李嘉口,朝散郎、前行郢王府參軍;李嘉口,口子文林郎;幼子李嘉禮,將仕郎。

在《隋唐演義》和《說唐》歷史小說中,李渾被寫成被楊堅所殺。

參考文獻

  • 《隋書》卷三十七《李穆傳》附傳
  • 《北史》卷五十九列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