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 (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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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是由滿洲國政府設置的國民政府[1]:188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2]沿用。1983年,與牡丹江地區實行地市合併,成為地級牡丹江市。在中華民國行政區劃中,做為中華民國公告疆域行政區劃中的56個省轄市之一,保留至2005年。

歷史

1903年,在此地設東清鐵路牡丹江火車站。後逐步形成城鎮,屬綏芬廳管轄。1910年,歸寧安府管轄。1913年以後,屬寧安縣管轄。九一八事變後的1932年5月,日軍占領牡丹江[2]

1937年,滿洲國政府設立牡丹江省,牡丹江市為省會。同年12月1日,牡丹江市公署成立。當時,牡丹江市劃為東區、南區、北區、中區、掖河區、興隆區、樺林區、謝家區。北區大部分今為愛民區[2]

1945年八月風暴行動開始,蘇聯紅軍遠東第1方面軍所屬第一集團軍第五集團軍進攻牡丹江市。8月16日黃昏,第一集團軍司令部向遠東第1方面軍司令部發出攻占牡丹江城區的戰報。中共人員隨蘇軍進入牡丹江市。8月25日,東北抗聯幹部金光俠陶雨峰等人組建東北國民軍牡丹江衛戍司令部。同一日,中共牡丹江地區工作委員會成立(兼作市委工作),金光俠任書記。9月15日,中共牡丹江地區委員會成立,書記金光俠[3]

1945年10月13日,李荊璞譚文邦張靜之等人抵達牡丹江,同金光俠等人召開秘密會議,研究接管市政府事宜。10月14日,李荊璞在蘇聯紅軍支持下武裝接管地方政權,成立牡丹江市政府,李荊璞任市長。同時,組建牡丹江地區司令部,司令員李荊璞,政委金光俠,牡丹江衛戍司令部併入牡丹江地區司令部[3]。當時,全市劃分為金鈴、陽明、工場、西安、新安、長安、七星、興隆、鐵嶺、松林、謝家等11個行政區[2]。1947年,屬牡丹江省

1947年6月5日,國民政府公布《東北新省區方案》,其中,牡丹江市為松江省省會。故中華民國內政部在次年編輯的《中華民國行政區域簡表》中,稱「核准設置」[1]:187—188

1948年,中共政權撤銷牡丹江省,牡丹江市劃入松江省。1954年,撤銷松江省,隨之劃入黑龍江省。1956年起,屬牡丹江專區牡丹江地區。1983年,牡丹江市、牡丹江地區實行地市合併,是為地級牡丹江市。

面積、人口

1947年,中華民國內政部編撰的《中華民國行政區域簡表》中,市域面積依據「偽滿臨時國勞調查速報」為362.70平方公里,人口2?0319人[1]:188

注釋

  1. ^ 1.0 1.1 1.2 中華民國內政部(編). 30.松江省. 《中華民國行政區域簡表》. 中國·上海市: 商務印書館. 1947 [2024-01-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28) (繁體中文). 
  2. ^ 2.0 2.1 2.2 2.3 历史人文. 牡丹江市愛民區人民政府網站. 2021-02-24 [2024-01-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1-10) (簡體中文). 
  3. ^ 3.0 3.1 民主革命时期牡丹江党史大事概要.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網站. 2017-04-15 [2024-01-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1-13) (簡體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