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綏遠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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綏遠省人民政府是1949年6月至1954年間中華人民共和國綏遠省的省級國家行政機關。[1]

歷任領導

華北人民政府任命

1949年6月,中國共產黨成立了由高克林為書記、蘇謙益為副書記的綏遠省委領導班子,綏蒙政府更名綏遠省人民政府:

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任命

1949年9月19日綏遠和平解放。1949年12月2日,綏遠省人民政府與中華民國大陸時期綏遠省政府合併,成立綏遠省人民政府。

附:綏遠省軍政委員會領導

1949年12月27日,經中央批准,成立綏遠省軍政委員會:

歷史

1950年1月17日綏遠省軍政委員會通過《處理綏遠境內蒙古民族問題方案》,決定伊克昭盟、烏蘭察布盟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在綏遠省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成立伊克昭盟、烏蘭察布盟人民自治政府;土默特旗人民政府直屬省政府領導,安置和培養民族幹部近1 000人;撤銷原國民政府設立的東勝縣、達拉特旗組訓處桃力民百靈廟辦事處;將東勝縣和十里長灘區劃歸伊克昭盟自治區,烏蘭花區五當召區劃歸烏蘭察布盟自治區;河東台站地劃歸土默特旗,伊克昭盟境內原屬各縣的「飛地」劃歸伊克昭盟各旗,實現旗政統一。1950年5月8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批准此方案。

參考資料

  1. ^ 何虎生, 李耀東, 向常福主編.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官志. 北京: 中國社會出版社. 2003. ISBN 9787800883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