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丹莊為臺灣日治時期1920年至1945年間存在之行政區,轄屬高雄州東港郡。今屏東縣萬丹鄉。
行政區劃
萬丹地區在清代屬港西下里、港西中里,在1897年5月分別隸屬於「鳳山縣萬丹、阿猴辨務署」。1898年6月18日,鳳山縣併入「臺南縣」,而萬丹辨務署改為「潮州莊辨務署」。1899年4月8日,潮州莊辨務署增設「萬丹支署」[1]。1900年4月1日,潮州莊辨務署改為東港辨務署潮州莊支署,而萬丹支署改隸「阿猴辨務署」[2]。1901年11月11日,臺灣的行政區劃改為二十廳,臺南縣被裁撤,阿猴、東港辨務署合併為阿猴廳,萬丹區、新莊仔區屬「阿猴廳萬丹支廳」,社皮區屬「阿猴廳直轄」。1903年4月,萬丹支廳廢止[3]。1904年4月13日,阿猴廳將原有街庄整併。萬丹地區在此時的劃分如下[4]:
- 萬丹區
- 港西下里:萬丹莊、頂林仔莊、濫莊、下蚶莊、保長厝莊、
- 新莊仔區
- 社皮區
1905年3月,阿猴廳改稱「阿緱廳」。1920年10月1日,原堡里鄉澚之行政區廢除,街庄社改為大字,而上述街庄合併為高雄州東港郡萬丹莊,轄域內分為萬丹、頂林子、濫莊、下蚶、保長厝、新庄子、後庄子、興化廍、甘棠門、社皮等10個大字[5]。
二戰後,丹莊改為高雄縣東港區萬丹鄉。1946年4月,改為「屏東市萬丹區」。1950年10月1日,改為「屏東縣萬丹鄉」。
萬丹莊行政區劃變遷一覽
19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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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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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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堡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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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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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庄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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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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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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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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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西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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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丹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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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丹街、頭前厝莊、澎湖厝莊、竹篙濫莊、下本縣廍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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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丹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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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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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丹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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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圍莊、頂林仔莊、下林仔莊、中林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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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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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莊、頂本縣廍莊、客厝仔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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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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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蚶莊、崙仔頂莊、下蚶莊、上蚶客莊、田厝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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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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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廍莊、保長厝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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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長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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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莊仔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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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社皮莊、番社莊、新莊仔莊、水泉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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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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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仔頭莊、後庄仔莊、道爺莊、灣仔內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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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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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吼莊、興化廍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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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化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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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棠門莊、客厝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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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棠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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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西中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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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皮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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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皮莊、廣安莊、磚仔磘藔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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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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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莊長
- 萬丹區長
- 新莊仔區長
- 社皮區長
- 徐辜連周:1910~1914年
- 林興儀:1915~1920年
- 萬丹莊長
- 李南:1920~1928年
- 李開山:1929~1936年
- 生田目與七:1937~1945年[6]
設施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