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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國家公園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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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國的「自然綜合地」(西里爾蒙古文:байгалийн цогцолбор газар,相當於其他國家或地區的國家公園),根據該國《特別保護地法》,是指自然原生狀態相對保存完好,具有歷史文化科學教育生態價值,由國家實行特別保護的區域。截至2020年5月7日,蒙古國國家大呼拉爾業已公告設立33處國家公園。此外該國尚有「神聖禁護地」(相當於嚴格保護區)、「自然管護地」和「紀念地」等類型的國家級特別保護地。

蒙古國家公園列表

註:原「烏蘭泰加林國家公園」(Улаан тайгын байгалийн цогцолборт газрын)於2011年5月5日升格為「嚴格保護區」類型特別保護地[1]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主要參考資料

  • 蒙古國自然、環境和旅遊部編:《關於蒙古生物多樣性保存的國家報告》。
  • 世界銀行亞太地區農村組等編:《伴隨經濟開發保障蒙古的重要自然棲息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