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相
謝相(15世紀—16世紀),字大卿,江西撫州府金谿縣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謝相是嘉靖十六年(1537年)中舉人,三十二年(1553年)中會試副榜,獲授東安知縣,當初饑荒時,官員偽造戶口冒領災糧,繼任者就按籍征賦,人民為此困苦,他呈報此事後得減戶千三百;江華苗族人叛亂,朝廷借用東安班銀協餉成定製,他又為此請辨免處。縣裡張某殺四人棄屍,下獄三年未能判決,他祈禱於神,得四人屍所在而能判刑。
之後謝相升任廣西全州知州,但被為妒忌者抑壓,落級補任房縣知縣;房縣軍產比民產多逾一倍,他上請平均編配,並時常帶領諸生拜尹伯奇、黃香墓,教化儒術,在任內去世,東安、房縣人民都奉他入祀名宦,縣內入祀鄉賢[1]。
引用
參考文獻
- 道光《金谿縣志》·卷十一·宦業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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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施仁 (署) |
明朝東安縣知縣 1561年-1564年 |
繼任: 許衍 |
前任: 李朝陽 |
明朝房縣知縣 1567年 |
繼任: 王養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