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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銓選唐朝宋朝明朝清朝時官吏任用的制度。高級官員一般由皇帝親自任命(例如唐朝五品以上官員由皇帝任命)[1]。中級以下官員由吏部任命。士人一般先憑年資或功績取得擔任某一級職務的資格,然後到吏部報到,由吏部按任用規則分配官職。[2]

參見

參考資料

  1. ^ 汪受寬,屈直敏主編,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精要,甘肅人民出版社,2018.10,第101頁
  2. ^ 艾紹揚等主編,行政管理小百科,中共黨史出版社,1990.11,第23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