閻廣洪
閻廣洪(1927年—2017年),山西省平遙縣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官員,曾任中共忻州(現為忻州市)地委書記、山西省林業廳副廳長。
1972年至1974年,閻廣洪在臨猗縣任革命委員會主任。1973年至1977年,任中共臨猗縣委書記。1976年4月,他被任命為中共運城地委副書記,任職至1981年4月。1981年6月,他被調往忻縣地區,在中共忻縣地委任副書記。1983年,忻縣地區更名為忻州地區,閻廣洪出任中共忻州地委書記、中共山西省委委員。
1987年中共整黨期間,疑似由於內部鬥爭被同僚舉報,在薄一波的默許下,閻廣洪被查出嚴重違紀,地委書記、省委委員的官職遭到撤銷。據《山西年鑑》載,閻廣洪的違紀行為有:無視中共中央、國務院查禁淫穢錄像的命令,允許地、縣多名幹部觀看淫穢錄像;違反國家規定,私自購買外匯,並有套匯行為;利用職權提拔女兒、女婿;給自己蓋房、修窯時「占國家便宜」;認錯態度很不好。[1]
閻廣洪不久後復出,擔任山西省林業廳副廳長。[2]1992年4月18日,山西省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成立,閻廣洪出任副主任兼秘書長,任職多年。[3]
參考文獻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職務 | ||
---|---|---|
前任: 李旭辰 |
臨猗縣革命委員會主任 1972年12月14日-1974年12月10日 |
繼任: 閻存來 |
中國共產黨職務 | ||
前任: 劉曙光 |
中國共產黨臨猗縣委員會書記 1973年4月28日-1977年1月17日 |
繼任: 孫庚午 |
前任: 馬如龍 |
中國共產黨忻州地區委員會書記 1983年8月-1987年9月 |
繼任: 張秉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