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登洐(越南語:Nguyễn Đăng Hành/阮登洐;?—1862年),又作阮登珩,越南阮朝官員。
生平
阮登洐是廣平省麗水縣水蓮總扶正社(今屬廣平省麗水縣興水社)人,河寧總督阮登楷之子。紹治三年(1843年),參加承天場鄉試,考中舉人[1]。嗣德元年(1848年),恩科會試中格,庭試考中三甲同進士出身[2]。初授集賢院編修,後升侍讀,領廣義按察使。嗣德十四年(1861年),升鴻臚寺卿,署慶和布政使。
嗣德十五年(1862年),因北寧、廣安一帶有民眾相聚為寇,煽動叛亂,阮登洐充任北次商辦軍務,鎮壓叛亂。阮登洐到任後,招募兵勇,並從廣西省招募遊勇擴兵,與叛兵作戰連勝13場。該年六月,阮登洐在北寧順安府超類縣東湖總遇敵,孤立無援,最終戰死。嗣德帝追贈實授布政使,加給一枝宋錦、三匹帛、十匹布,歸葬家鄉。[3]
子女
注釋
- ^ 《國朝鄉科錄》. [2018-03-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3-31).
- ^ 《國朝科榜錄》. [2018-03-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3-31).
- ^ 《大南實錄》正編第四紀 卷二十六 嗣德十五年六月 欽派阮登洐攻匪於東湖條。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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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甲 勅賜進士出身 共2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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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甲 勅賜同進士出身 共6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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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榜 共14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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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治三年(1843年)癸卯科舉人(122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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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承天場(39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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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乂安場(2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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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內場(21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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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定場(21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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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定場(16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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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粗者為該場解元,斜體者為被黜落的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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