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伊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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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伊莎阿拉伯語: عائِشة بنت أبي بكر التيميَّة القُرَشِيّة`ā'ishah bint Abi Bakr,614年—678年),或譯為阿以涉穆罕默德第三位妻子阿布·伯克爾之女。

生平

在穆罕默德的第二任妻子去世後,阿伊莎在6歲時與穆罕默德訂婚,9歲時完婚。[1][2]但是部分歷史學家有不同見解,因為早先的阿拉伯人多為游牧民族,沒有記錄孩童出生年月的習慣,所以根據其姐姐的年齡與她們姐妹倆年齡差別來推論,阿伊莎完婚時應該是14歲左右。但9歲這個年齡仍對伊斯蘭世界產生了重要影響。至今,穆斯林仍以她的事例作為容許童婚的理由。

632年,穆罕默德逝世。《古蘭經》第33章53節規定穆罕默德的妻子在他去世後不得再婚。她的父親阿布·伯克爾成為穆罕默德領袖地位的繼承者,也就是第一任哈里發,在兩年後過世。穆罕默德的女婿阿里則在655年成為第四任哈里發。早先,她與阿里不合,因為阿里傷害過她的自尊[3]。在阿里成為哈里發時,她加入反叛阿里的勢力,與阿里發生戰爭。656年,「駱駝之戰」中,她親自乘駝轎上陣督戰,此次戰役也因她所騎的駱駝而得名。最後被阿里打敗,被俘遣送回麥地那。後於麥地那歸真。她被稱為「信士之母」。

參見

  • 聖妻
  • 典農河(銀川人工河,早期名稱「艾依(莎)河」卽來源於阿伊莎)

參考資料

  1. ^ 布哈里聖訓實錄》5:58:234,見Merits of the Helpers in Madinah (Ansaar)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Translation of Sahih Bukhari, Book 58.
  2. ^ 《布哈里聖訓實錄》7:62:64及65、88,見Wedlock, Marriage (Nikaah)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Translation of Sahih Bukhari, Book 62.
  3. ^ 希提著;馬堅譯,《阿拉伯通史》十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