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友(?年—?年),清朝臺灣人,於范咸《重修臺灣府志》中有記載[1]。朱一貴事件發生時,他在康熙六十年(1721年)受水師提督施世驃之命,先開小舟到鹿耳門插旗作為嚮導[1][2]。事後因功被授以把總,後來累陞到金門鎮標游擊[1]。
四草大眾廟主神鎮海大元帥「陳酉」的生平介紹,可能是將他與陳林每的生平混合而成[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