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機 (順治進士)
黃機(1612年—1686年),字次辰,號雪台。浙江錢塘(今屬杭州市)人。清初政治人物。
生平
清順治四年(1647年)中進士,被選入庶吉士,任弘文院編修。順治帝巡院時命其與侍講、纂修等撰文,皇帝看後任命他為左中允,後升任弘文院侍讀。十二年進諫請求對太祖、太宗聖訓進行編撰,獲准,任纂修官。先後擔任國史院侍讀學士、禮部侍郎。康熙六年(1667年)升任禮部尚書,疏奏民窮之根源在於官吏、兵丁、權貴的欺壓等,主張嚴肅吏治,皆獲准。康熙七年(1668年),調任戶部,再調吏部。後因為辯議任用官員的制度和品級的授予,被御史季振宜彈劾,黃機經過再三辯護,方被免去罪責。不久因為遷葬而上奏歸鄉。康熙十八年(1679年)又奉旨回京,暫任吏部尚書一職管理刑部。十九年(1680年)正式授吏部尚書,想要告老還鄉,沒有被批准。二十一年(1682年),授文華殿大學士,兼管吏部。二十二年(1683年)再次奏請辭官歸鄉,被批准後卸任歸鄉。二十五年(1686年)病卒。朝廷追贈太傅、太師,諡號文僖。葬於靈鷲山金墩武林白樂橋之南。著有《浥露堂詩文集》。《清史稿》有黃機傳。
參考文獻
- 《清史稿·卷250·列傳三十七·黃機傳》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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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梁清標 |
禮部漢尚書 康熙六年三月丁亥-康熙七年八月辛巳 (1667年4月5日-1668年9月20日) |
繼任: 郝惟訥 |
前任: 王宏祚 |
戶部漢尚書 康熙七年八月辛巳-康熙八年四月庚辰 (1668年9月20日-1669年5月17日) |
繼任: 郝惟訥 |
前任: 杜立德 |
吏部漢尚書 康熙八年四月庚辰-康熙十一年二月丁丑 (1669年5月17日-1672年2月28日) |
繼任: 郝惟訥 |
前任: 郝惟訥 |
吏部漢尚書 康熙十九年十一月癸酉-康熙二十一年十月己丑 (1681年1月7日-1682年11月14日) |
繼任: 宋德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