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典範條目/天津市
天津市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直轄市、國家中心城市和中國北方最大沿海開放城市。位於華北平原的海河各支流交匯處,東臨渤海,北依燕山;有海河在城中蜿蜒而過,跨越海河的各式橋梁形成了「一橋一景」的景致。天津因漕運而興起,1404年12月23日正式築城。自1860年天津開放為通商口岸後,西方多國在天津設立租界,洋務派亦在天津興辦實業,使天津成為中國北方開放的前沿和近代洋務運動的基地。在領風氣之先的同時,天津近代工業、商業、金融業等發展迅速。由天津開始的軍事、教育、司法、交通、通訊、工業等方面的近代化建設,均開中國之先河。天津成為當時中國第二大的工商業城市和北方最大的金融商貿中心。2006年3月,國務院批覆的《天津市總體規劃》將天津完整定位為「國際港口城市、北方經濟中心、生態城市」。2015年4月,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掛牌成立,成為中國長江以北第一個自由貿易試驗區。經過自1990年代開始的工業東移戰略,天津市已經初步形成了「中心城區-濱海新區」和「天津港-天津南港」的雙城雙港的城市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