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機構編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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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機構編制包括國務院行政機構和國務院系統事業單位。
類別
國務院系統設置中國共產黨國務院黨組(國務院總理李強任書記)以及中國共產黨國務院機關黨組(國務委員兼國務院秘書長吳政隆任書記)。
國務院行政機構
目前的國務院行政機構包括:國務院辦公廳和27個組成部門(包括各部、各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和審計署),1個國務院直屬特設機構、16個直屬機構,4個辦事機構和若干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
依據1997年發佈的《國務院行政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條例》第六條,國務院行政機構根據職能(的性質和範圍)分為:
- 國務院辦公廳:國務院的綜合性日常辦公機構,協助國務院領導處理國務院日常工作。
- 國務院組成部門: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決定設置的正部級機構,其性質類似於內閣組成單位,負責領導和管理某一方面的行政事務,行使特定的國家行政權力,其行政首長均為國務院組成人員。目前,國務院共計27個組成單位。
- 國務院直屬機構:主管國務院的某項專門業務,具有獨立的行政管理職能。國務院直屬機構的行政地位低於部、委、行、署,其設立、撤銷或變動由國務院全體會議討論決定。直屬機構的行政首長經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決定,由總理任免,直屬機構行政長官不屬於國務院的組成人員。
- 國務院組成部門管理的國家行政機構:現存的稱「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主管特定業務,行使行政管理職能。
- 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承擔跨國務院行政機構的重要業務工作的組織協調任務。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議定的事項,經國務院同意,由有關的行政機構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辦理。在特殊或者緊急的情況下,經國務院同意,國務院議事機構可以規定臨時性的行政管理措施。
國務院系統事業單位
《國務院關於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印章管理的規定》規定:「經國家機構編制管理部門認定具有行政職能的單位的印章中央刊國徽,沒有行政職能的單位的印章中央刊五角星。」
國務院系統副部級以上單位名單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註釋 1]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註釋 1]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
-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註釋 1]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部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 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
-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 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
-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
-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
-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和旅遊部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 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事務部
- 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
- 中國人民銀行
-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
(教育部對外保留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牌子。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對外保留國家外國專家局牌子。工業和信息化部對外保留國家航天局、國家原子能機構牌子。自然資源部對外保留國家海洋局牌子。生態環境部對外保留國家核安全局牌子。農業農村部對外保留國家鄉村振興局牌子。)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
- 國家稅務總局
-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
- 國家體育總局
- 國家信訪局(副部級)
- 國家統計局(副部級)
- 國家知識產權局(副部級)
- 國家國際發展合作署(副部級)
- 國家醫療保障局(副部級)
- 國務院參事室
- 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副部級)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對外保留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牌子。國家新聞出版署(國家版權局)在中央宣傳部加掛牌子,由中央宣傳部承擔相關職責。國家宗教事務局在中央統戰部加掛牌子,由中央統戰部承擔相關職責。)
(國務院僑務辦公室在中央統戰部加掛牌子,由中央統戰部承擔相關職責。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在中共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加掛牌子,由中共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承擔相關職責。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與中共中央台灣工作辦公室、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與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屬機構序列。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在中央宣傳部加掛牌子。)
(國家行政學院與中央黨校,一個機構兩塊牌子,作為黨中央直屬事業單位。)
(國家移民管理局加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牌子。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加掛國家公園管理局牌子。國家公務員局在中央組織部加掛牌子,由中央組織部承擔相關職責。國家檔案局與中央檔案館、國家保密局與中央保密委員會辦公室、國家密碼管理局與中央密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屬機關的下屬機構序列。)
- 中國地震局(副部級)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副部級)
- 中國老齡協會(副部級)
國家計劃單列單位
國務院部門所屬機構
- 外交部派出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美利堅合眾國大使館(副部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俄羅斯聯邦大使館(副部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大使館(副部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法蘭西共和國大使館(副部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大使館(副部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日本國大使館(副部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大使館(副部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印度共和國大使館(副部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巴西聯邦共和國大使館(副部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團(副部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常駐聯合國日內瓦辦事處和瑞士其他國際組織代表團(副部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歐盟使團(副部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副部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駐澳門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副部級)
- 公安部內設機構
- 公安部政治部(副部級)
- 國家安全部內設機構
- 國家安全部政治部(副部級)
- 司法部內設機構
- 司法部政治部(副部級)
- 自然資源部直屬事業單位
- 中國地質調查局(副部級)
- 水利部直屬事業單位
- 水利部長江水利委員會(副部級)
- 水利部黃河水利委員會(副部級)
- 應急管理部內設機構
- 應急管理部政治部(副部級)
- 中國人民銀行派出機構
- 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副部級)
- 國家知識產權局直屬機構
- 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副部級)
國務院職能部門沿革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自1954年9月27日成立以來,經歷了多次較大的機構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