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民黨中央財務委員會
中國國民黨中央財務委員會,全稱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財務委員會(原稱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財務委員會),是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主管財務與黨產企業的機構。
歷史
1914年6月23日,孫中山在日本東京成立中華革命黨,財務部部長張靜江,副部長廖仲愷。1919年10月10日孫中山把中華革命黨改組為中國國民黨,財務部部長廖仲愷。
1935年11月12日至22日,國民黨在南京召開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中央財務委員會主任委員居正,副主任委員麥煥章、苗培成。
1945年5月,國民黨在重慶召開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5月17日六全大會第17次會議通過了陳果夫主導的《關於籌措黨費之決議案》,規定運用黨費基金創辦各種黨營生產事業,以鞏固黨的經濟基礎,以期「以黨養黨、黨費自給」。陳果夫任中央財務委員會主任委員,其中第四組負責黨務經費之審核,黨營事業管理委員會執掌各黨營企業管理,基金保管委員會為司庫並規定黨營企業盈餘的25%解繳中央補助黨費支出[1]。抗戰勝利後主持經營「黨營生產事業」,接管大批敵偽資產,開辦公司、銀行等;還將文化、新聞、電影、廣播單位改為「黨營」。先後擔任中國農民銀行董事長、中央合作金庫理事長、土地開發公司理事長等職[2]其中,青島齊魯企業(董事長曾養甫,青島啤酒廠為其投資經營的十大企業之一)、天津恆大公司(掌控中華火柴廠、東亞煙草廠、東亞麵粉廠)、上海樹華公司、永業鹽業公司(汪天行創辦)、亞東建新公司(北平三和鐵工廠、北平中興鐵工廠等)、亞東銀行、大中銀行(抗戰勝利後以漢奸嫌疑被收購,董事長趙棣華)、安徽農產公司、濟南興濟公司、瀋陽益華公司、台灣興台公司,為中國國民黨中央財務委員會直接投資、管控的11家中央黨營企業[3]。同時,各地方黨部也紛紛建立起各級地方黨營企業,如廣東嶺南公司、江蘇聚源企業有限公司等。1948年8月19日,行政院頒佈《財政經濟緊急處分法令》,廢除法幣,發行金圓券,實行幣制改革。中國國民黨中央財務委員會隨即發佈 (37)務會字第1870真代電,飭令各黨營企業積極擁護幣制改革以為表率,結果金圓券改革失敗,各黨營公司資金損失殆盡,一蹶不振,成為在大陸經營由盛轉衰的分水嶺。[4]
1950年在台灣,蔣介石免去陳果夫的中央財務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同時裁撤由陳果夫任董事長的中央合作金庫、陳果夫任董事長的中國農民銀行只保留名義,設立保管處,並下令改組由陳果夫任董事長的農業教育電影公司,由蔣經國接辦。1950年8月,在台北成立中國國民黨中央改造委員會,俞鴻鈞任中央財務委員會主任委員。
1955年4月4日至1957年10月26日,徐柏園兼任中國國民黨中央財政委員會主任委員。1957年10月26日至1970年10月14日,徐柏園兼任中國國民黨財務委員會主任委員。
1970年10月,俞國華兼任中國國民黨文化經濟事業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1972年5月,俞國華任國民黨中央財務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王紹堉。
1978年6月,鍾時益任行政院主計處主計長兼經濟建設委員會委員,1979年12月任中國國民黨中央財務委員會主任委員。在其任內,黨營事業盈餘增加二十五倍多,另有投資台灣集成電路、安鋒鋼鐵、欣欣水泥、中加投資、環宇投資、台港貿易、大華證券、大通建築經理、台北世貿中心大樓、保生製藥、永進生物科技及七家「欣」字號瓦斯公司等三十七家新事業,並成立啟聖、建華兩家控股公司[5]。對黨之財務統籌支配,黨務基金之募集運用,及整理黨營事業,充裕黨務經費,卓有貢獻,獲頒實踐一等獎章。
1988年-1993年,徐立德任國民黨中央委員會副秘書長兼中央財務委員會主任委員。
2000年,國民黨於總統選舉失利,實施組織整併,將中央財務委員會與中央委員會秘書處合併為行政管理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