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工程物理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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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工程物理研究院


主要領導
院長 劉倉理
黨委書記 杭義洪
機構概況
業務上級機構 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歸口管理)
機構類型 國家計劃單列單位
行政級別 副部級
在職人數 8000餘人
本級紀檢監察機構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工業和信息化部紀檢監察組
聯絡方式
總部
 實際地址 四川省綿陽市遊仙區綿陽科學城
 郵政編碼 621022
對外官網 www.caep.cn
機構沿革
成立時間 1958年10月

中國工程物理研究院,簡稱中物院,俗稱九院綿陽九院,是位於四川省綿陽市綿陽科學城的一家負責核武器研製、生產的國防科研事業單位,是國家計劃單列單位。

九院機關最早位於北京,隨後主要工程和生產部門遷入青海省海晏縣西海鎮金銀灘,即221廠;1970年,主要工程和生產部門遷往四川,分佈在四川北部的山區中。

中物院全院現有12個研究所和15個國家級重點實驗室,主要從事衝擊波爆轟物理、核物理等離子體物理、計算物理、軍控物理、工程力學、流體力學、基礎數學、應用數學、工程設計、製造工藝、放射化學、有機化學、高分子材料、含能材料、核材料、激光技術與應用、脈衝功率技術及應用、電子技術、信息技術、計算機科學與應用等學科領域的研究與應用。中物院在北京上海成都以及四川江油都設有科研分支機構。

中國工程物理研究院擁有職工8000餘人,兩彈一星功勳獎章獲得者——于敏王淦昌鄧稼先朱光亞陳能寬周光召郭永懷程開甲彭桓武等科學家,都曾經擔任過重要領導工作。現有中國科學院院士11名、中國工程院院士11名和一批國家級有突出貢獻的科技專家。有博士學位授予權8個和碩士學位授予權14個以及博士後流動站。

發展歷史

二機部屬時期

1957年夏季,二機部成立第二機械工業部核武器局(序列號為二機部九局)。1958年1月8日,中央決定成立第三機械工業部,該局相應改為第三機械工業部核武器局(序列號為三機部九局)。2月,三機部改稱二機部,復名二機部九局。李覺任局長。

1958年7月,西北核武器研製基地定點在在青海省海晏縣金銀灘(即第一個核武器研製基地舊址)獲得批准。

1959年1月,籌建處正式成立。代號為221廠,職工工作證上以「國營綜合機械廠」作為掩護廠名。九局局長李覺兼任籌建處臨時黨委書記,副手有三位:吳際霖、郭英會和朱光亞。

1958年7月13日,二機部在北京成立核武器研究所(九所)。設立兩個研究室:一室是理論研究室,主任鄧稼先;二室是實驗研究室,主任是陳能寬

1960年初,根據蘇聯596來信後的形勢,周恩來指示「我們就自己動手,從頭摸起,準備用八年時間搞出原子彈。」九所擴大了規模。調朱光亞任九所副所長主管科研、實習、生產計劃和學術活動工作;設立理論、實驗、設計、生產4個部,13個研究室。理論部正、副主任為鄧稼先、周光召;設計部主任龍文光。試驗部主任張興鈐。九院第二技術委員會主任王淦昌,指導原子彈基本原理試驗和點火中子源發生器設計與試驗。第三技術委員會主任彭桓武。第四技術委員會主任郭永懷,指導核武器的力學特性,包括結構強度、壓力分配和振動等方面的研究。

1960年10月,九所機構調整為6個研究室和一個加工車間,學術秘書室負責科研整體協調。還設立了非標準設備、建築工程兩個設計室。

1962年底,中央專委從13個部門抽調了15000人施工隊伍,與二機部的建築安裝隊伍共同組建了「221基本建設聯合指揮部」,李覺任總指揮。同時,九院改為理論部、設計部、試驗部、生產部體制。設立四個技術委員會:第一技術委員會負責原子彈的工程設計,正副主任吳際霖龍文光;第二技術委員會負責非核部件(如常規化學炸藥)的試驗,正副主任王淦昌陳能寬;第三技術委員會負責核武器爆炸試驗,正副主任郭永懷程開甲(發展為國防科委21基地研究所);第四技術委員會負責中子點火裝置,正副主任彭桓武朱光亞

1963年3月,221廠具備了科研、生產、生活的基本條件,九局機關與九所(除理論部外)的人員從北京調往青海221廠。

1964年2月25日,二機部決定在核武器局(九局)與核武器研究所(九所)基礎上合併組建第二機械工業部第九研究設計院李覺任黨委書記兼院長,刁筠壽任第二書記、吳際霖任第一副院長兼副書記為實際行政負責人、郭英會王淦昌彭桓武郭永懷朱光亞程開甲喬獻捷彭非馬祥等任副院長。朱光亞仍然協助李覺、吳際霖統管科技工作。221基地為"221研究設計分院"。分院下設「四大部」:第一、二、三生產部,設計部、試驗部,理論部仍留在北京。

1965年3月6日,九院機關與221分院機關合併。

1965年5月,中央專門委員會批准代號為「九〇二工程」的核武器研製基地確立,分佈在四川省山區,主體在梓潼縣城。[1]

1967年5月29日,毛主席批准221廠暫停「四大」(大鳴、大放、大辨論、大字報)。

解放軍九院時期

1967年12月17日,國務院、中央軍委決定,九院轉歸軍隊系統,劃歸國防科委領導,1968年2月授予番號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九研究院

1969年10月,九院開始由青海搬遷至九〇二地區、九〇三地區。九院下設若干研究所,所下設研究室,研究室下設組。

1970年,朱光亞接任九院院長,理論部部長鄧稼先升任九院副院長。

1973年初,周恩來指派李覺、趙敬璞(原九院黨委書記)到九院四川地區;周秩(二機部404廠廠長)、胡若嘏(國防科委2局局長)到九院青海地區解決"二趙問題"。

劃回二機部時期

1973年7月26日,國務院中央軍委決定九院脫離軍隊序列,集體轉業,劃歸二機部領導。九院劃歸國防科工委建制後,大批軍隊幹部進入九院。這些幹部多數是好的,但在政治運動中,工作上存在重大錯誤,傷害了九院幹部、技術人員和廣大職工的感情。九院重新劃歸二機部建制,如何處理軍隊幹部與地方幹部之間的關係,趙敬璞代表二機部把軍隊幹部全部撤出,由地方幹部完全接手工作。

1973年12月13日,二機部決定,九院使用第二機械工業部第九研究院名稱。1974年1月1日,九院一分為二,院遷往四川,二二一廠留在海晏。

1982年5月,二機部更名為核工業部,九院使用核工業部第九研究院名稱。

1983年9月14日,國務院、中央軍委批准九院建設佈局調整,相對集中到綿陽市區。代號「839工程」啟動。1984年10月24日,221廠通過了核工業部、青海省的企業整頓驗收,被評為一級企業,實行廠長負責制。

1985年1月30日,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九院開始使用「中國工程物理研究院」作為對外名稱。

1987年6月24日,《國務院辦公廳、中央軍委辦公廳批轉國家計委、國防科工委〈關於撤銷核工業青海二二一廠的請示〉》(國辦發〔87〕40號),國務院、中央軍委批准撤銷青海221廠,撤點銷號。221廠近萬名職工、離退休人員和家屬共3萬多人分散安置在全國27個省市532個縣市。核設施退役處理工程投資3000萬元,1993年6月通過了國家驗收,完成了三級退役要求。

1988年4月9日,全國人大撤銷核工業部,成立中國核工業總公司,九院更名為核工業第九研究院

計劃單列時期

1990年2月,九院更名為中國工程物理研究院,改由國防科工委歸口管理,在國家計劃中單列戶頭,成為相對獨立的國防科研事業單位。1990年起,中國工程物理研究院開始逐漸向新基地科學城(839)搬遷,實行相對集中。

1994年6月15日,中國核工業總公司國營二二一廠向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正式簽訂移交協議。

2000年12月,國務院、中央軍委聯合下發國發〔2000〕40號文,調整國家相關部委對九院的領導分工,進一步加強了黨和國家對九院的集中統一領導。

機構設置

根據有關規定,中國工程物理研究院設置下列機構:(除註明外為正廳級)

業務決策機構

  • 中國工程物理研究院科學技術委員會

內設機構

  • 辦公室
  • 政治部
  • 綜合計劃部
  • 科研技術部
  • 技術監督部(安全生產辦)
  • 財務部
  • 人事教育部
  • 國際合作交流部(外事辦)
  • 軍轉民發展部
  • 院紀委監察局
  • 審計部
  • 北京工作部
  • 重大專項管理辦公室

直屬行政機構

直屬事業單位

研究單位

  • 流體物理研究所[註 2]
  • 核物理與化學研究所[註 3]
  • 化工材料研究所
  • 總體工程研究所
  • 電子工程研究所[註 4]
  • (機械)製造工藝研究所
  • 四川材料與工藝研究所
  • 激光聚變研究中心
  • 北京應用物理與計算數學研究所
  • 應用電子學研究所
  • 計算機應用研究所
  • 北京計算科學研究中心

技保後勤單位

直屬企業單位

註釋

  1. ^ 接受中國工程物理研究院、四川省人民政府雙重領導,以中國工程物理研究院管理為主。
  2. ^ 設有衝擊波物理與爆轟物理國家實驗室、工程物理與生物醫學交叉實驗室(與第三軍醫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合辦)。
  3. ^ 設有四川省核技術研究中心。
  4. ^ 設有太赫茲科學技術研究中心。該中心設有太赫茲半導體器件研究室。

參考文獻

  1. ^ 《大山深處風雷激——憶搶建九〇二工程的歲月》 作者:中核二三公司四川基地管理處綿陽社區 彭復煥 (2009-09-29)

外部連結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