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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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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補色(complementary colors)又稱補色,是混合後能夠產生非彩色(中性灰)的兩種顏色[1][2],因互為對立的顏色,又稱對比色相反色(opposite colors)。一般而言,互補光是混合後能夠產生白光的兩種色光[3]

兩互補色組合時,會相互抵消,這意味着兩者混合會產生灰階色彩,如白色黑色,以及灰色。當彼此相鄰放置時,它們會為這兩種特定顏色創造最強烈的對比度。由於這種顯著的顏色衝突,對比色或相反色等術語通常被認為比互補色更合適。

哪些顏色對被認為是互補的,取決於人們使用的顏色學理論。

紅色 - 青色
綠色 - 洋紅色
藍色 - 黃色
  • 在傳統的RYB顏色模型中,互補色對是:
紅色 - 綠色
黃色 - 紫色
藍色 - 橙(橘)色
  • 色彩拮抗論建議,最對比的顏色對是:
紅色 - 綠色
藍色 - 黃色

互補色補色是指某兩種特定的顏色,在繪畫美術、色彩或是光學系統中,該顏色與其互補色混合後將呈現特定效果。 如果某一顏色光與其補色以適當比例混合,便產生白色、灰色或黑色。如果二者按其它比例混合,便產生近似比重大的色光成分的非飽和色。

四種主要的互補色為:白色與黑色
紅色與綠色,黃色與紫色,藍色與黃色

疊加型的補色

疊加型原色系統中,例如RGB系統,若兩種顏色等量混合時能產生白色、灰色或黑色,也就是無彩色,則該兩種顏色互為補色。

值得一提的是,在電子計算的RGB中,單項數值的最高值是255,當兩個顏色的RGB各項值加起來都等於255的時候,該兩種顏色互為補色。

消減型的補色

消減型原色系統中,例如CMYK系統,若兩種顏色等量混合時產生無彩色,則該兩種顏色互為補色。

美術與印刷中的補色

色相環中相對的顏色即為補色

由於在絕大部份的美術歷史中,當時時代科技可做出的顏料有限,故此可以使用顏色亦有限。美術家或藝術家使用的傳統互補色是以視覺效果來定義的,在色相環中,顏色所在的位置恰好位於其互補色的對邊:

綠色 紅色
深藍色與深黃色
藍色 橙色
紫色 黃色

兩種互補色混合後就變成無彩色。 在繪畫或是圖形設計上使用互補色是重要的技巧,適當使用補色能在視覺上產生突出的效果。

心理補色

藍色 黃色
紅色 綠色
黑色 白色[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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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1. ^ 存档副本. [2024-01-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1-27). 
  2. ^ 存档副本. [2024-01-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1-27). 
  3. ^ https://terms.naer.edu.tw/detail/765309a17405cc77a03e178f56a79ae4/?seq=1
  4. ^ 艺术与建筑索引典—心理原色. [永久失效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