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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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警察簡稱交警,是警察的一種,專門負責執行交通法例與確保交通流暢和交通安全。沒有交通燈的地方,交通警察會穿着白衫或者戴手袖,在繁忙的十字路口指揮交通。有時交通燈損壞、發生交通意外和交通堵塞時,也需要交通警察出來指揮交通。交通警察還負責巡查違章停車、超速駕駛等違反交通法的行為,一旦有人違規,交通警察就向違法人開具罰單。交通警察有時亦配備轎車與電單車,以便路上執法。有時還會有些特別的裝備,例如用雷達槍檢查超速,用體內酒精測定儀檢查酒後駕駛。
各地的交通法例不同,交通警察所能執行的權力亦有不同,交通警察工作範圍亦因地而異。有些地方還有交通督導員和輔警,但這不屬於交通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