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柱制是粵劇內有關行當的戲班制度。粵劇的行當原為「末」、「生」、「旦」、「淨」、「丑」、「外」、「小」、「夫」、「貼」、「雜」的十大行當。因為戲班常常遠赴外地表演,大型編制使戲班支出龐大。[1]後來,經過抗日戰爭和電影興起後,戲班收入不斷減少。戲班的編制被精簡為以六位台柱為主,即「文武生」、「小生」、「正印花旦」、「二幫花旦」、「丑生」、「武生」。[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