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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永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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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永嘉(1574年—1637年),字無施,號金粟浙江嘉興府崇德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浙江鄉試五十四名舉人,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進士,知蕪湖,縣有稅璫為害,永嘉力為禁戢,不得逞。以才優調當塗,擢刑部主事,謫而又復官。屬讞梃擊案,善為調停[1]。改補工部虞衡司郎中[2],典戎器,釐剔弊政,省縣官金錢十餘萬,器反勝曩時。出守福州[3],福州為時執政鄉,永嘉清慎方嚴,不敢干以私。調貴州參議,苗獠不靖,親率文武將吏拔寨三十,開縣一,以功遷登萊分巡副使[4]。汰冗兵,賑饑民,撫字備至。擢本省按察使[5][6],會叛賊李九成陷新城,人情洶洶,即檄州縣繕城郭,備器械,眾志以固,賊覘知有備,不敢犯。寇平,論保障功,轉本省布政使。時兵火,逃亡徵餉,急不能應,永嘉調治有方,餉賴以濟。以賄營升登萊巡撫,為給事中張第元所發,遂以老疾不赴歸[7]。歲飢,代輸邑人漕粟幾千石,眾其德之,年六十四卒[8]

參考文獻

  1. ^ 萬曆四十三年五月乙丑,刑部十三司官同到提牢廳將提牢主事王之采前日私審張差所供各犯的確姓名居住年貌再三細審,是日審者山東司官四員:胡士相、陸夢龍、鄒紹光、曾曰唯;會問官二員:趙會禎、勞永嘉;提牢官一員王之采;及各司掌印官十一員:吳養源、曾之可、柯文、羅光鼎、曾道唯、劉繼禮、吳孟登、岳駿聲、唐嗣美、馬德澧、朱瑞鳳等。
  2. ^ 萬曆四十六年七月,差行人蘇琰往樂陵王府,行人崔呈秀往德興王府,各掌行喪禮。員外勞永嘉往吉府造墳。
  3. ^ 萬曆四十六年十二月,以工部郎中勞永嘉為福州知府,管糧郎中王化貞為寧前兵備,從遼撫之請也。
  4. ^ 天啟五年十月,升福州府知府勞永嘉為山東按察司副使分巡東昌道。
  5. ^ 天啟七年九月,陞山東副使勞永嘉為本省按察使,山西按察使仙克謹為本省右布政使,雲南副使龍為光為本省參政。
  6. ^ 崇禎五年十月丙寅,山東廵按今戴罪王道純薦舉左布政使陳應元、右布政使莫儼皋、分守海右道右布政使楊作楫、按察使勞永嘉、分廵兗西道右參政丁啟濬、濟寧兵備道右參議王三德、東昌兵備道副使李行志、提學道僉事湯道衡、青州兵備道僉事降級戴罪楊進、登州兵廵道僉事戴罪宋之儁、運使李鳴珂以上諸臣,皆一時方面之賢,所當薦揚以備擢用。劾原任分守萊州道參議今丁憂宋獻,章下所司。
  7. ^ 《明史·許譽卿傳》:適山東布政使勞永嘉賄營登萊巡撫,主給事中宋之普家,(吏部郎中)謝等列之舉首,為給事中張第元所發。
  8. ^ 《嘉興府志》
官銜
前任:
張泰禎
明朝福州府知府
萬曆四十六年-天啓五年
繼任:
潘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