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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陽知府衙門

座標32°59′44.93″N 112°31′52.18″E / 32.9958139°N 112.5311611°E / 32.9958139; 112.531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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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陽知府衙門
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佈
地址河南省南陽市宛城區
座標32°59′44.93″N 112°31′52.18″E / 32.9958139°N 112.5311611°E / 32.9958139; 112.5311611
分類古建築
時代
編號5-345
認定時間2001年

南陽知府衙門(通常稱為「南陽府衙」或者「南陽府署」)位於河南省南陽市宛城區民主街100號。是元、明、清三代南陽知府的官署。現存房屋150餘間,南北長240米,東西寬150米,面積36000平方米,是中國惟一保存完整、規制完備的知府衙門。

歷史

古代史

南陽府衙始建於元代。自秦昭襄王南陽郡隋朝以前,南陽皆有郡守(西漢景帝時改稱太守)治所,即郡署。金正大三年(1226年)在南陽設申州(刺史治),為州署元代至元八年(1271年)申州升為南陽府,為府署。但元代修建情況已不可考究。明代洪武三年(1370年)同知(府佐官)程本初營建了府大堂及屬官衙署。明代正統五年(1440年)同知汪重成化年間的知府陳鎰先後分別對府衙進行了大規模的重修。清代先後有辛炳翰等近十位知府參與府衙的重修、擴修。特別是光緒二十三年(1897年),在知府傅鳳揚的倡導下,各州縣的知縣捐俸重修。此次修葺,歷時5年,至1901年完工。

近代史

民國元年,知縣署改稱縣公署,後又改稱縣政府;民國2年(1913年),南陽府撤消,府署故址為縣公署。民國21年(1932年)秋,南陽設立河南省第六行政區,督察專員公署即設在府署內(與縣政府和署),此後,續有增葺改建。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南陽專員公署駐此,1965年,改為中共南陽地委第三招待所,後又改為家屬院。2001年6月被國務院列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歷史價值

南陽府衙是秦始皇設置郡縣制以來,留下的一個完整的郡級實物標本。現存建築就是一座歷史檔案館,它既是北京故宮的縮影,又是南陽歷史文化名城的象徵,具有較高的歷史、藝術、科學和文化價值。

外部連結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