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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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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着愛丁堡大學教授袍的德米特里·伊萬諾維奇·門捷列夫

博士(英語:Doctorate)是教育機構授予的最高一級學位,如某科系哲學博士理學博士文學博士教育博士工商管理博士醫學博士。日常生活中博士學位會與姓氏相結合而被稱為某博士,而博士的英文和「醫生」一樣是「Doctor」。如期望在大學獲得教職,或進入研究機構工作,獲得博士學位為基本要求。博士論文必須包含該領域創新又有深度的內容,並通過同行學者審查方能取得博士學位;然而,法律博士雖稱作「博士」,這不是一般所指的學術型「博士學位」,與法學博士有本質不同,在美國與PhD博士學位具備同等地位(部分國家則視為類碩士學位)。中國古代的「博士」則是指專門精通某一門學問或傳授經學的官名(例如漢武帝時的五經博士)。後來博士一詞衍生為可指涉對特定的某一種專門職業精通的人,比如「茶博士」、「酒博士」等,類似近代對於服務業跟製造業師傅的稱呼。

歐美名稱差異

英國牛津大學約克大學及索塞克斯(Sussex)大學、蘇格蘭聖安德魯大學及一部份歐洲地區之哲學博士簡稱為「DPhil」,而非北美及一般英聯邦學校常用的「PhD」。

中文名稱的起源與演變

古代官職名

「博士」最早是指一種官名,史載,秦朝有「博士」70人(諸子、詩賦等博士),掌管全國古今史事以及書籍典章[1]

漢朝設立了五經博士,對精通《易經》、《書經》、《詩經》、《禮經》、《春秋經》五經中的每一項都設置一個博士官,「五經博士」的職責主要是傳授這五部經學

明清時,仍然設有此官職,只是稍有不同。宋濂送東陽馬生序》中說:「有司業、博士為之師。」

專門職業精通人士

到了唐朝,人們把對特定的某一種專門職業精通的人稱之為「博士」,比如:「太學博士」、「太醫博士」(醫學博士)、「律學博士」、「算學博士」等等。

唐朝人稱陸羽為「茶博士」,後來對賣的夥計就稱為茶博士。

宋朝時期,「博士」也用來指服務業中專精某種技藝的服務員,比如「茶博士」、「酒博士」、「磨博士」等。[1]

明朝黃省曾《吳風錄》上說:「至今稱呼椎油作面傭夫皆為博士」。

現代最高等學位

現代人們所說的「博士」,指學位中最高的一級。現代學位體系是從學士、碩士、博士,從初而高。[1]

此外,還有「博士後研究員」,但是這職位的擔任是必先擁有博士資格,所以一般不會有另外的獨立稱謂。 在現實生活中,人們常常把一些正在攻讀博士學位的「博士班研究生」也稱「博士」,但這只是對他們一種恭維、祝福的稱呼而已,並不具備「博士」資格。

在美國,攻讀本專業的博士後,可能會被授予「Ph.D.」,直譯為「哲學博士[1](概略意思為有邏輯學術分析能力的最高學位)。

參考文獻

  1. ^ 1.0 1.1 1.2 1.3 楊明華 編著. 《有關文化的100個素養》. 台北: 驛站文化. 2009年7月. ISBN 978-986-6838-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