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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重點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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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重點學科(又稱全國重點學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門在中國大陸地區的高等院校中,對有博士學位授予權的二級學科[1]進行詳細考核後,擇優確定並計劃安排重點建設的學科;是評定一級、二級學科的最高等級。2014年,中國國務院取消了國家重點學科審批制度。[2]

歷史

  • 1986年至1988年,當時的中國國家教委在中國大陸地區高等院校內開展了首輪國家重點學科評選工作。
  • 2001年至2002年,中國教育部在中國大陸地區高等院校內開展了第二輪國家重點學科評選工作。此輪共評選出了323個二級學科[1]的964個國家重點學科,平均每個二級學科誕生2.98個國家重點學科。
  • 2006年至2007年,中國教育部將開展第三輪國家重點學科評選工作。
  • 2014年10月28日,中國教育部稱出於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的原因,廢止《教育部關於加強國家重點學科建設的意見》(教研〔2006〕2號)、《教育部關於印發〈國家重點學科建設與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教研〔2006〕3號)、《教育部辦公廳關於民辦高校校長變更(連任)核准有關規定的通知》(教發廳〔2009〕3號)。上述廢止文件今後不得再作為教育行政管理的依據。[3]

方式

各高校根據自身科學研究實力,向中國教育部門申報若干個國家重點學科,由中國教育部門統一組織評選。國家重點學科的評選覆蓋了全部有博士學位授予權的二級學科[1],所有該二級學科實力較強的高校都會參評。如果某校申報的某個二級學科成為國家重點學科,即表示中國教育部門認定該校在該二級學科的科學研究實力達到國內頂尖水平。由於國家重點學科的評選標準嚴格,寧缺勿濫,往往出現某個二級學科沒有國家重點學科的情況。另外,如果某所高校的某個二級學科成為國家重點學科後科學研究水平下滑,有可能在下一輪的評選中被撤銷。

影響

大學評估與排行

目前,中國教育部門明確表示不製作官方的大學排名。因此,作為中國教育部門唯一認定的代表該二級學科[1]國內頂尖水平的國家重點學科,被當作衡量高校科學研究實力的最關鍵參數之一。在中國民間製作的多個大學排行榜中,國家重點學科的多寡都是最重要的指標之一。

評價

中國大陸地區各高等院校尤其是一些知名高校,為了獲得更多新的國家重點學科,並確保已有的國家重點學科不在下一輪評選中被撤銷,往往會在相關學科加大扶持力度,且與其他高校開展激烈競爭。這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中國大陸地區高校科學研究水平的上升。

由於第二輪國家重點學科出現了明顯的兩極分化(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等極少數著名高校獲得了大量的國家重點學科,而絕大部分普通高校只獲得寥寥幾個甚至沒有)。一些學者認為,今後的國家重點學科將越來越向少數著名高校聚集。

另外,2000年前後中國大陸地區眾多高校進行了合併,其中一些單個實力較弱的高校在合併後,第二輪國家重點學科大量增加、名次大幅上升。這在某種程度上會促使一些對已有的國家重點學科數量不滿意的高校,試圖通過合併的方式,達到短期內學校的國家重點學科大量增加、名次大幅上升的效果。而那些位於高等教育不發達地區的高校,由於周邊沒有足夠實力的高校可以進行合併,將面臨更大的競爭壓力。

第一輪國家重點學科評估

國家教委於1986年在全國高等院校中開展首次重點學科評選。

第二輪國家重點學科評估

2001年,教育部進行了第二次國家重點學科評選工作。並在2002年公佈的第二輪評選結果。

在國家重點學科總數的前十名中,只有兩所高校位於中國西部武漢大學西安交通大學)。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目前中國大陸地區高校中,位於東部沿海經濟發達地區的高校的整體科學研究水平明顯強於位於中西部地區的高校。

概況

各類國家重點學科總數前三十名
# 學校 總計 學科
分佈
人文
社會
學科
理工
農醫
學科
學科門類 省、自
治區、
直轄市
哲學 經濟
法學 教育
文學 歷史
管理
理學 工學 農學 醫學
1 北京大學 81(1) 10(1) 29(1) 52(1) 4(1) 2(5) 9(1) 1(5) 8(1) 3(1) 2(3) 26(1) 10 0 16(1) 北京市
2 清華大學[4] 49(2) 5 4 45(2) 0 1 0 0 1 0 2(3) 7(5) 38(1) 0 0 北京市
3 復旦大學 40(3) 9(2) 13(3) 27(3) 2(2) 4(3) 2(4) 0 3(3) 1(3) 1 12(4) 2 0 13(2) 上海市
4 南京大學 28(4) 7(4) 7 21(5) 0 1 0 0 4(2) 1(3) 1 17(2) 3 0 1 江蘇省
5 中國人民大學 25(5) 6 25(2) 0 2 10(1) 7(2) 0 2(4) 1(3) 3(1) 0 0 0 0 北京市
6 浙江大學 24 5 1 23(4) 0 0 0 1(5) 0 0 0 3 14(4) 5(3) 1 浙江省
7 武漢大學 20 8(3) 10(4) 10 1(5) 2(5) 3(3) 0 0 1(3) 3(1) 5 4 0 1 湖北省
7 西安交通大學 20 4 2 18 0 0 0 0 0 0 2(3) 2 15(3) 0 1 陝西省
7 中山大學 20 6 7 13 2(2) 0 2(4) 0 0 1(3) 2(3) 7(5) 0 0 6 廣東省
11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19 2 0 19 0 0 0 0 0 0 0 15(3) 4 0 0 安徽省
11 中國農業大學 19 4 1 18 0 0 0 0 0 0 1 3 3 12(1) 0 北京市
13 哈爾濱工業大學 18 3 1 17 0 0 0 0 0 0 1 1 16(2) 0 0 黑龍江省
13 南開大學 18 6 9(5) 9 0 5(2) 0 0 0 3(1) 1 6 2 1 0 天津市
15 吉林大學 17 7(4) 3 14 1(5) 1 1 0 0 0 0 6 6 1 1 吉林省
15 中南大學 17 3 0 17 0 0 0 0 0 0 0 2 9 0 6 湖南省
7 上海交通大學 16 3 1 15 0 0 0 0 0 0 1 1 14(4) 0 0 上海市
17 北京師範大學 16 7(4) 9(5) 7 1(5) 0 1 5(1) 1 1(3) 0 6 1 0 0 北京市
18 四川大學 15 6 4 11 1(5) 0 0 0 2(4) 1(3) 0 4 4 0 3 四川省
18 北京協和醫學院[4] 15 2 0 15 0 0 0 0 0 0 0 3 0 0 12(3) 北京市
20 華中科技大學 14 2 0 14 0 0 0 0 0 0 0 0 10 0 4 湖北省
21 天津大學 13 2 1 12 0 0 0 0 0 0 1 0 12 0 0 天津市
21 廈門大學 13 6 8 5 0 4(3) 1 1(5) 0 1(3) 1 5 0 0 0 福建省
23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11 2 1 10 0 0 0 0 0 0 1 0 10 0 0 北京市
23 北京理工大學 11 1 0 11 0 0 0 0 0 0 0 0 11 0 0 北京市
25 第四軍醫大學 10 2 0 10 0 0 0 0 0 0 0 2 0 0 8(4) 陝西省
25 東南大學 10 1 0 10 0 0 0 0 0 0 0 0 10 0 0 江蘇省
25 同濟大學 10 2 0 10 0 0 0 0 0 0 0 1 9 0 0 上海市
25 西北工業大學 10 1 0 10 0 0 0 0 0 0 0 0 10 0 0 陝西省
29 大連理工大學 9 3 1 8 0 0 0 0 0 0 1 2 6 0 0 遼寧省
29 第二軍醫大學 9 2 0 9 0 0 0 0 0 0 0 2 0 0 7(5) 上海市
29 國防科學技術大學 9 2 1 8 0 0 0 0 0 0 1 0 8 0 0 湖南省

說明:

  • 本表按照二級學科[1]的數量進行統計。
  • 並列的高校,按高校校名中文全稱的漢語拼音字母順序排列。
  • 圓括號內的數字(如「(1)」)表示該校在該類別的數量在中國大陸地區高校中的名次,每項只列出前五位。
  • 普通高校不參與軍事學門國家重點學科的評選,故本條目中不列出。

綜合分類


各類國家重點學科
總數前十名
# 學校 總計
1 北京大學 81
2 清華大學[4] 49
3 復旦大學 40
4 南京大學 28
5 中國人民大學 25
6 浙江大學 24
7 上海交通大學 20
7 武漢大學 20
7 西安交通大學 20
7 中山大學 20


有國家重點學科的
學科門類數量前十名
# 學校 合計
1 北京大學 10
2 復旦大學 9
3 武漢大學 8
4 北京師範大學 7
4 吉林大學 7
4 南京大學 7
7 南開大學 6
7 四川大學 6
7 廈門大學 6
7 中國人民大學 6
7 中山大學 6


人文社會學科的
國家重點學科數量前十名
# 學校 合計
1 北京大學 29
2 中國人民大學 25
3 復旦大學 13
4 武漢大學 10
5 北京師範大學 9
5 南開大學 9
7 廈門大學 8
8 南京大學 7
8 中山大學 7
10 華東師範大學 4
10 清華大學 4
10 四川大學 4


理工農醫學科的
國家重點學科數量前十名
# 學校 合計
1 北京大學 52
2 清華大學[4] 45
3 復旦大學 27
4 浙江大學 23
5 南京大學 21
6 上海交通大學 19
6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19
8 西安交通大學 18
8 中國農業大學 18
10 哈爾濱工業大學 17
10 中南大學 17

說明:

  • 本表按照二級學科[1]的數量進行統計。
  • 並列的高校,按高校校名中文全稱的漢語拼音字母順序排列。

若干學科分類

有人文社會科學、理學、
工學、醫學四類國家重點
學科的數量前五名
# 學校 合計
1 北京大學 81
2 復旦大學 40
3 南京大學 28
4 上海交通大學 20
4 武漢大學 20
4 西安交通大學 20
有人文社會科學、理學、
工學三類國家重點學科的
數量前五名
# 學校 合計
1 北京大學 65
2 清華大學[4] 49
3 復旦大學 27
3 南京大學 27
5 武漢大學 19
5 西安交通大學 19
有人文社會科學、理學、醫學三類國家重點學科的數量前五名
# 學校 合計
1 北京大學 71
2 復旦大學 38
3 南京大學 25
4 中山大學 20
5 武漢大學 16
有理學、工學、醫學
三類國家重點學科的
數量前五名
# 學校 合計
1 北京大學 52
2 復旦大學 27
3 南京大學 21
4 上海交通大學 19
5 西安交通大學 18
5 浙江大學 18
有人文社會科學、理學
兩類國家重點學科的
數量前五名
# 學校 合計
1 北京大學 55
2 復旦大學 25
3 南京大學 24
4 北京師範大學 15
4 南開大學 15
4 武漢大學 15
有理學、工學兩類
國家重點學科的
數量前五名
# 學校 合計
1 清華大學[4] 45
2 北京大學 36
3 南京大學 20
4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19
5 哈爾濱工業大學 17
5 西安交通大學 17
5 浙江大學 17
有理學、醫學兩類
國家重點學科的
數量前五名
# 學校 合計
1 北京大學 42
2 復旦大學 25
3 南京大學 18
4 北京協和醫學院[4] 15
5 中山大學 13
有工學、醫學兩類
國家重點學科的
數量前五名
# 學校 合計
1 北京大學 26
2 上海交通大學 18
3 西安交通大學 16
4 復旦大學 15
5 浙江大學 15
5 中南大學 15

說明:

  • 本表按照中國大陸地區高校最常見的八種學科分佈形式分類。
  • 本表按照二級學科[1]的數量進行統計。
  • 並列的高校,按高校校名中文全稱的漢語拼音字母順序排列。

單一學科分類

人文社會學科

哲學門類的國家重點學科
數量前五名
# 學校 合計
1 北京大學 4
2 復旦大學 2
2 中國人民大學 2
2 中山大學 2
5 北京師範大學 1
5 湖南師範大學 1
5 吉林大學 1
5 山西大學 1
5 四川大學 1
5 武漢大學 1
經濟學門類的國家重點學科
數量前五名
# 學校 合計
1 中國人民大學 10
2 南開大學 5
3 復旦大學 4
3 廈門大學 4
5 北京大學 2
5 遼寧大學 2
5 上海財經大學 2
5 武漢大學 2
5 西南財經大學 2
法學門類的國家重點學科
數量前五名
# 學校 合計
1 中國人民大學 9
1 中國政法大學 9
1 北京大學 9
4 武漢大學 3
5 復旦大學 2
5 中山大學 2
教育學門類的國家重點學科
數量前五名
# 學校 合計
1 北京師範大學 5
2 華東師範大學 4
3 華南師範大學 2
3 南京師範大學 2
5 北京大學 1
5 北京體育大學 1
5 東北師範大學 1
5 西南大學 1
5 廈門大學 1
5 浙江大學 1
文學門類的國家重點學科
數量前五名
# 學校 合計
1 北京大學 8
2 南京大學 4
3 復旦大學 3
4 北京外國語大學 2
4 上海外國語大學 2
4 四川大學 2
4 中國傳媒大學 2
4 中國人民大學 2
歷史學門類的國家重點學科
數量前五名
# 學校 合計
1 北京大學 3
1 南開大學 3
3 北京師範大學 1
3 東北師範大學 1
3 復旦大學 1
3 湖南師範大學 1
3 華中師範大學 1
3 南京大學 1
3 陝西師範大學 1
3 四川大學 1
3 武漢大學 1
3 廈門大學 1
3 中國人民大學 1
3 中山大學 1
管理學門類的國家重點學科
數量前五名
# 學校 合計
1 武漢大學 3
1 中國人民大學 3
3 北京大學 2
3 清華大學 2
3 西安交通大學 2
3 中山大學 2

理工農醫學科

理學門類的國家重點學科
數量前五名
# 學校 合計
1 北京大學 26
2 南京大學 17
3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15
4 復旦大學 12
5 清華大學[4] 7
5 中山大學 7
工學門類的國家重點學科
數量前五名
# 學校 合計
1 清華大學 38
2 西安交通大學 19
3 哈爾濱工業大學 16
4 上海交通大學 14
4 浙江大學 14
農學門類的國家重點學科
數量前五名
# 學校 合計
1 中國農業大學 12
2 南京農業大學 7
3 浙江大學 5
4 北京林業大學 4
4 華中農業大學 4
醫學門類的國家重點學科
數量前五名
# 學校 合計
1 北京大學 16
2 復旦大學 13
3 北京協和醫學院[4] 12
4 第四軍醫大學 8
5 第二軍醫大學 7

說明:

  • 本表按照二級學科[1]的數量進行統計。
  • 並列的高校,按高校校名中文全稱的漢語拼音字母順序排列。

地區分類

華北地區華東地區是知名高校最集中、競爭最激烈的地區,因此這兩地列出前十名。其餘地區只列出前五名。

華北地區前十名
# 學校 總計 省/區/市
1 北京大學 81 北京市
2 清華大學[4] 49 北京市
3 中國人民大學 25 北京市
4 中國農業大學 19 北京市
5 南開大學 18 天津市
6 北京師範大學 16 北京市
7 北京協和醫學院[4] 15 北京市
8 天津大學 13 天津市
9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11 北京市
9 北京理工大學 11 北京市
華東地區前十名
# 學校 總計 省/區/市
1 復旦大學 40 上海市
2 南京大學 28 江蘇省
3 浙江大學 24 浙江省
4 上海交通大學 20 上海市
5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19 安徽省
6 廈門大學 13 福建省
7 東南大學 10 江蘇省
7 同濟大學 10 上海市
9 第二軍醫大學 9 上海市
10 南京農業大學 8 江蘇省
東北地區前五名
# 學校 總計 省/區/市
1 哈爾濱工業大學 18 黑龍江省
2 吉林大學 17 吉林省
3 大連理工大學 9 遼寧省
4 東北大學 7 遼寧省
5 東北林業大學 6 黑龍江省
中南地區前五名
# 學校 總計 省/區/市
1 武漢大學 20 湖北省
1 中山大學 20 廣東省
3 中南大學 17 湖南省
4 華中科技大學 14 湖北省
4 國防科學技術大學 9 湖南省
西南地區前五名
# 學校 總計 省/區/市
1 四川大學 15 四川省
2 電子科技大學 6 四川省
3 西南交通大學 6 四川省
4 重慶大學 4 重慶市
5 成都中醫藥大學 3 四川省
5 第三軍醫大學 3 重慶市
西北地區前五名
# 學校 總計 省/區/市
1 西安交通大學 20 陝西省
2 第四軍醫大學 10 陝西省
3 西北工業大學 10 陝西省
4 蘭州大學 6 甘肅省
5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5 陝西省

說明:

  • 本表按照二級學科[1]的數量進行統計。
  • 並列的高校,按高校校名中文全稱的漢語拼音字母順序排列。

第三輪國家重點學科評估

2006-2007年,國家重點學科在定期考核的基礎上,對符合條件的由教育部按有關程序經過考核重新確定為國家重點學科;一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由教育部按照確定標準和程序,從符合條件的二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中直接確定;二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的增補,將與國家和區域發展的重大需求相結合,經選優推薦並通過專家評審後增補。教育部2007年公佈的國家重點學科中包括一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和二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其中一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所覆蓋的二級學科均為國家重點學科。參見中國教育部網站[1][永久失效連結]的網頁。

由於一小部分一級學科下只有一個二級學科(即此一級學科等同於二級學科),大部分一級學科下有若干個二級學科;考慮到可比性,下表列出第三次國家重點學科評比後二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總數前三十名的高校。

在國家重點學科總數的前十名中,和第二次評比,還是只有兩所高校位於中國中、西部(武漢大學、四川大學),但這次四川大學取代了西安交通大學,成為西部重點學科最多的高校,而上次評比中,四川大學僅僅位於第18名,從這裏也可以看出四川大學正在迅速崛起。此表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目前中國大陸地區高校中,位於東部沿海經濟發達地區的高校的整體科學研究水平明顯強於位於中西部地區的高校。


二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總數前三十名
# 學校 二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總數(含覆蓋) 省、自治區、直轄市 所屬地區
1 北京大學 131 北京市 華北地區
2 清華大學北京協和醫學院—清華大學醫學部 115 北京市 華北地區
3 復旦大學 86(91) 上海市 華東地區
4 浙江大學 71 浙江省 華東地區
5 南京大學 61 江蘇省 華東地區
6 中國人民大學 57 北京市 華北地區
7 武漢大學 46 湖北省 中南地區
8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45 安徽省 華東地區
9 南開大學 44 天津市 華北地區
10 四川大學 43(46) 四川省 西南地區
11 上海交通大學 41(45) 上海市 華東地區
12 哈爾濱工業大學 40 黑龍江省 東北地區
13 中山大學 38(39) 廣東省 中南地區
13 北京師範大學 38 北京市 華北地區
13 廈門大學 38 福建省 華東地區
16 華中科技大學 37(40) 湖北省 中南地區
16 西安交通大學 37 陝西省 西北地區
18 中南大學 33 湖南省 中南地區
19 吉林大學 31 吉林省 東北地區
20 天津大學 29 天津市 華北地區
21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28 北京市 華北地區
22 中國農業大學 24 北京市 華北地區
23 山東大學 22 山東省 華東地區
24 大連理工大學 21 遼寧省 東北地區
24 同濟大學 21 上海市 華東地區
26 東南大學 20 江蘇省 華東地區
26 第二軍醫大學 20(24) 上海市 華東地區
28 華東師範大學 18 上海市 華東地區
29 重慶大學 17 重慶市 西南地區
30 北京理工大學 16 北京市 華北地區
31 東北大學 15 遼寧省 東北地區

說明:

  • 並列的高校,按高校校名中文全稱的漢語拼音字母順序排列。


二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不含覆蓋)總數前十名
# 學校 二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總數(不含覆蓋) 省、自治區、直轄市 所屬地區
1 北京大學 81(91) 北京市 華北地區
2 復旦大學 52(57) 上海市 華東地區
3 清華大學北京協和醫學院—清華大學醫學部 49 北京市 華北地區
4 浙江大學 48 浙江省 華東地區
5 南京大學 36 江蘇省 華東地區
6 四川大學 34(37) 四川省 西南地區
7 中國人民大學 33 北京市 華北地區
8 武漢大學 31 湖北省 中南地區
9 西安交通大學 27 陝西省 西北地區
10 上海交通大學 26(30) 上海市 華東地區
10 華中科技大學 26(29) 湖北省 中南地區
10 南開大學 26 天津市 華北地區

參見

參考文獻

  1. ^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中國大陸地區教育部門把高等教育和科學研究的學科按照涵蓋範圍分為一級學科、二級學科和三級學科。一級學科的範圍較大,如社會學、數學、臨床醫學等。在一級學科下面分設若干個二級學科,如社會學一級學科下分設社會學、人口學、人類學、民俗學共4個二級學科,數學一級學科下分設基礎數學、計算數學、概率論與數理統計、應用數學、運籌學與控制論共5個二級學科,臨床醫學一級學科下分設內科學、外科學、婦產科學、兒科學、老年科學、眼科學、耳鼻咽喉科學、腫瘤學等18個二級學科。一些二級學科下還分設有三級學科,如內科學二級學科下設心血管病學、血液病學、呼吸系病學、消化系病學等多個三級學科,外科學下設普通外科學、神經外科學、胸心外科學、骨外科學等多個三級學科。
  2. ^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_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www.gov.cn. [2018-01-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1-04). 
  3. ^ 教育部关于废止《教育部关于加强国家重点学科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的通知. [2014-10-28]. [失效連結]
  4. ^ 4.00 4.01 4.02 4.03 4.04 4.05 4.06 4.07 4.08 4.09 4.10 2007年5月18日,中國協和醫科大學正式更名為「北京協和醫學院」;鑑於與清華大學緊密合作辦學的需要,同時使用「北京協和醫學院—清華大學醫學部」的名稱。由教育部、衛生部共建,清華大學與北京協和醫學院緊密合作辦學,兩校並未合併。因此本條目中清華大學與北京協和醫學院的數據分列。參見《中國協和醫科大學更名的官方公告》[永久失效連結]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