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廣州市規劃委員會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廣州市規劃委員會市政府處理廣州城鄉規劃(重要)決策的議事機構,於2006年11月中成立。而一般規劃事務由市規劃局(國土規劃委)負責。

架構

委員會

第一屆(2006~2012)時下設發展策略委員會和建築與環境藝術委員會兩個專業委員會[1]

第二屆(2012~2017)時下設主任委員會、城市交通及市政設施委員會、建築環境與文化藝術委員會和專家顧問小組[2]

第三屆(2017~ )時下設主任委員會、規劃委員會、城市交通及市政設施專業委員會、地區規劃及城市設計專業委員會、城市更新專業委員會[3]

成員

根據委員會規定文件,由政府委員、專家和公眾代表委員兩部分構成,非政府部門成員為遴選後由市政府授予聘任書,政府的成員變動與人事變動協調變更。委員會與下設各委員會主席即主任,由當屆市政府正副首長兼任。

主要職能

  • 審議城市發展戰略規劃、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或分區規劃、專項規劃;
  • 審議控制性詳細規劃草案、控制性詳細規劃的調整方案,核定尚未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之地塊的規劃設計條件;
  • 審議城市重大建設專案的選址意見;
  • 審議城市設計和建築設計方面的地方性技術規則、規定等。

特點

規劃委員推選由政府組織完成[4],委員會會議於市政府禮堂內召開,實時發佈有關決策。而規委會實際運作缺乏框架制衡,存在濫權風險[5]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