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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薩斯心跳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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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薩斯心跳法案
德薩斯州州議會英語Texas Legislature
制定日期2021年5月19日 (2021-05-19)
施行日期2021年9月1日 (2021-09-01)
呈交者Bryan Hughes (politician)英語Bryan Hughes (politician)
現狀:已生效

德薩斯州心跳法案(英語:Texas Heartbeat Act[1]美國德薩斯州立法機關通過的一項法案。它於2021年3月11日作為德薩斯州參議院第8號法案(SB 8)和德薩斯州眾議院第1515號法案(HB 1515)提出,並於2021年5月19日簽署成為法律,2021年9月1日生效。該項法案並不禁止婦女墮胎,也不會使墮胎婦女受任何懲戒,但將協助墮胎定為違法行為,規定公眾可以起訴違法幫助懷孕超過六周的婦女墮胎的人、組織或機構,並可要求被告賠償至少10,000美元[2][3][4]。自德薩斯心跳法案實施以來,德薩斯州周邊的奧克拉荷馬州墮胎人數增長133%,新墨西哥州墮胎人數增長67%。[來源請求]

2021年9月2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以5:4的結果拒絕廢除德薩斯心跳法案。9月10日,美國司法部就德薩斯心跳法案提起民事訴訟[5]。10月6日,德薩斯州聯邦地區法院下令暫停德薩斯心跳法案[6]。2021年10月8日,美國第五巡迴上訴法院又下令暫緩執行德薩斯州聯邦地區法院的命令,德薩斯心跳法案得以繼續生效[7]

法案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