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玉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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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玉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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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皇帝之寶印文
細節
使用者明朝皇帝
使用代表國家之印信

明朝政府大量製作帝王用以沖淡無傳國玉璽之虛。明朝共制二十四方玉璽,稱二十四御寶

沿革

明太祖即位之初,有賈胡浮海以美玉至,制「大明傳國之寶」,並制玉圭一[1]。洪武元年正月設尚寶司,規定寶璽為十二顆:曰奉天之寶,以鎮萬國,祀天地;曰皇帝之寶,以冊封賜勞;曰皇帝信寶,以徵召軍;曰天子之寶,以祭享鬼神;曰天子行寶,以封賜夷蠻;曰天子信寶,以調發番兵;曰制誥之寶,以識誥命;曰敕命之寶,以識敕命;曰廣運之寶,以識黃選勘籍;曰御前之寶,以進御座從軍駕;曰皇帝尊親之寶,以答賜宗人;曰敬天勤民之寶,以訓迪有司[2]。洪武二年四月制一小玉璽,曰「奉天執中」。同年九月庚子造御寶六,白玉三,曰「天子行寶」、「天子信寶」、「天子之寶」;青玉三,曰「皇帝行寶」、「皇帝信寶」、「皇帝之寶」[3][4]

建文二年,得雪山青玉,逾二尺。於建文三年正月制「凝命神寶」,璽文為「天命明德 表正萬方 精一執中 宇宙永昌」,方一尺六寸九分,後毀[1][4]

明成祖於建文四年六月十七日己巳即位,十九日辛未制「皇帝親親之寶」,二十五日丁丑制「皇帝奉天之寶」、「誥命之寶」、「敕命之寶」。寶璽為十七顆。終永樂朝,及洪熙以下六朝,未聞增益[1]

弘治十三年(1500年),鄠縣毛志學在泥河濱得玉璽,其文為「受命於天,既壽永昌」。色白微青,螭紐。陝西巡撫熊翀以為傳國玉璽復出,但後來被鑑定為偽,棄之未用。

嘉靖十八年二月初五日甲辰,命造御寶十一顆,曰「奉天承運大明天子寶」、「天子信寶」、「天子行寶」、「皇帝信寶」、「皇帝行寶」、「大明受命之寶」、「巡狩天下之寶」、「垂訓之寶」、「命德之寶」、「討罪安民之寶」、「敕正萬民之寶」[5]。至此足二十四御寶之數。

國初十七寶

  • 皇帝奉天之寶:為傳國璽,以鎮萬國,祀天地。用於祭天等大典禮儀。
  • 皇帝之寶:以頒詔與赦。皇帝日常用璽。
  • 皇帝行寶:以冊封賜勞。用於賞賜。
  • 皇帝信寶:以徵召軍。用於召親王大臣及調兵征伐。
  • 天子之寶:以祭享百神。用於祭祀山川鬼神。
  • 天子行寶:以封賜夷蠻。用於冊立藩邦、封外國及賜勞。
  • 天子信寶:以調發番兵。用於施命外夷,招外服及徵發。
  • 制誥之寶:以識誥命。用於頒佈誥書,諭示臣僚。
  • 敕命之寶:以識敕命。用於鈐印聖旨。
  • 廣運之寶:以識黃選勘籍;以獎勵臣工。
  • 皇帝尊親之寶:以上尊號。用於祭祀宗廟。
  • 皇帝親親之寶:以諭親王。用於冊立親藩。
  • 敬天勤民之寶:以訓迪有司。用於賞賜守令官吏,敕諭朝覲官。
  • 御前之寶:以進御座、從軍駕。
  • 表章經史之寶:以求經籍。
  • 欽文之璽:以欽文教。

以上為明太祖所制十六寶,材質以青玉、白玉為主。其中「皇帝奉天之寶」、「皇帝親親之寶」、「敕命之寶」在靖難之役燕軍攻入南京城時,被建文帝大內乾清宮中舉火焚毀,明成祖即位後重製,並增制「誥命之寶」,在嘉靖年間統稱為「國初十七寶」。

建文帝於建文三年正月制凝命神寶,材料為青玉,璽文為「天命明德 表正萬方 精一執中 宇宙永昌」,方逾二尺,後毀。建文朝有寶璽十三方[6]

  • 皇帝之寶,詔赦用之
  • 皇帝行寶,命將出師用之
  • 皇帝信寶,徵兵用之
  • 天子之寶,詔四夷用之
  • 天子行寶,賜四夷物用之
  • 天子信寶,徵兵四夷用之
  • 皇帝奉天之寶,郊禋用之
  • 恭禋之寶,封印香合用之
  • 制誥之寶,制諭誥文用之
  • 敕命之寶,敕諭敕文用之
  • 精一執中,手書用之
  • 御府丹符,封記符號用之
  • 凝命神寶,為鎮國之寶

嘉靖新制七寶

  • 奉天承運大明天子寶
  • 大明受命之寶
  • 巡狩天下之寶
  • 垂訓之寶
  • 命德之寶
  • 討罪安民之寶
  • 敕正萬民之寶

以上七寶制於嘉靖十八年,均用玉。嘉靖四十五年冬,明世宗下詔稱「先朝甲戌(正德九年)遇災(乾清宮失火),御寶凡六,其五已遭毀。命有司覓美玉補造。」《萬曆野獲編》認為這五枚補造的玉璽之前身,實系嘉靖四十年毀於西內永壽宮火災,但嘉靖帝諱言此事,故託辭毀於正德九年。

參考文獻

引用

  1. ^ 1.0 1.1 1.2 《涌幢小品》卷三
  2. ^ 呂毖 《明朝小史》卷二
  3. ^ 《明實錄》《太祖高皇帝實錄》卷四十四
  4. ^ 4.0 4.1 《名山藏》卷二
  5. ^ 《明實錄》《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二百二十一
  6. ^ 雙槐歲鈔》「御寶文移」條:南京禮部有御寶文移。庚辰(建文二年,1400年)十二月初十日,敕諭:「朕聞有天下者之有寶,所以昭大信、示傳承也。然中古傳記莫考。自漢以來,始因傳國璽,演而為六,唐、宋又益以鎮國、定命、受命諸名,厥數愈繁矣。我朝國初,嘗備用之,後復中止。朕承序之初,因得貞玉,協於異夢受命之符,遂考古典,乃造為大寶,以天命明德,表正萬方,精一執中,宇宙永昌為文,定名曰凝命神寶。惟以鎮國寶藏,因而備造六寶,以復近古之制。並皇帝奉天、恭禋、制誥、敕命四寶,及精一執中、御府丹符二圖記,凡十有三。皇帝之寶,詔赦用之;皇帝行寶,命將出師用之;皇帝信寶,徵兵用之;天子之寶,詔四夷用之;天子行寶,賜四夷物用之;天子信寶,徵兵四夷用之;奉天之寶,郊禋用之;恭禋之寶,封印香合用之;制誥之寶,制諭誥文用之;敕命之寶,敕諭敕文用之;精一執中,手書用之;御府丹符,封記符號用之。所以備一代之制,傳子孫於永久也。爾禮部其宣教天下,使明知之。」此史之闕文也。

來源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