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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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
第七屆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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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徽法》第五條規定,縣級以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廳應當懸掛國徽
種類
種類
領導
常務委員會主任
戴運龍中國共產黨
自2024年2月
常務委員會副主任
魯毅高自民、蔣宇揚、裴蕾、高聖元
常務委員會秘書長
湯暑葵
議員504(包括常務委員會委員44名)
選舉
上屆選舉
2021年5月
會議地點
常務委員會:深圳市福田區福中三路
市民中心大樓內東側
網址
深圳市人大常委會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簡稱深圳市人大)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深圳市地級地方國家權力機關[1],也是深圳市的立法機關。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是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對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為5年[1]

歷史沿革

1986年7月,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的籌備工作開始,周鼎任籌備組組長。

1990年8月,各市轄區縣基層選舉完成,選舉產生了247名深圳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1990年12月,深圳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召開,選舉產生深圳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職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章第五節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二章第八條規定,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1. 在深圳市,保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上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決議的遵守和執行,保證國家計劃和國家預算的執行;
  2. 審查和批准深圳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預算以及它們執行情況的報告;
  3. 討論、決定深圳市的政治、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環境和資源保護、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項;
  4. 選舉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
  5. 選舉深圳市人民政府市長、副市長;
  6. 選舉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和深圳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選出的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須報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該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
  7. 選舉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8. 聽取和審查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9. 聽取和審查深圳市人民政府和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深圳市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報告;
  10. 改變或者撤銷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不適當的決議;
  11. 撤銷深圳市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
  12. 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13. 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14. 保障少數民族的權利;
  15. 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婦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項權利。

第七屆人大代表名單

福田區(共84名)

福田區84名
潘明 顏傑 黎新風 熊永強 謝永林
覃偉中 韓德宏 韓興凱 蔣繼寧 梁燕英
曹偉 黃寶明 黃偉 唐玲 唐芳
郭麗 衷敬高 徐浙鴻 聶國輝 鍾觀宜
胡珊 胡春華 趙文欣 鄭紅波 周建明
岳鷹 羅東山 林南陽 陳雄英 陳崇軍
陳展茹 陳潔 張毅 張舒 張海濤
張莎 張俊深 張俊峰 張珂 張應傑
張麗傑 張華國 張華 張漢清 張天奉
余莉 何銳軍 邱銓 肖甜 楊燕嫻
楊勤 楊湘寧 楊智呈 楊志華 李福利
李真 李勝飛 李蘇華 李玉蘭 李天昊
杜紅 花蘊 孫曉光 江向陽 江漢
劉朝霞 劉凌 劉鳴宇 劉連生 向心悅
朱煥啟 朱秀蘭 朱文豪 馮艷玲 葉強
左丁 方成群 韋小冰 王昱文 王味冰
王麗 王亞莉 王老豹 馬健

羅湖區(共61名)

羅湖區61名
戴馮軍 蔡建光 曾樂非 董佳 梁銳
梁真 黃維芬 黃邁 郭娟 郭麗英
郭萬達 聶新平 賀海濤 姚建輝 胡酃酃
房永斌 鄭軻 周益川 周創彬 周小榮
金詩瑋 羅育德 羅江萍 歐貴成 陳家發
陳曉雲 陳啟遠 陳漢清 陳令偉 張勉
張質良 張慶傑 宋濤 閔齊雙 辛傑
吳清標 吳劉菊蘭 吳小辰 肖幼美 楊瑞
楊樂 李學武 李詠霞 孫喜琢 許少瓊
劉德全 劉震國 劉楚文 劉信群 劉建琪
劉波 劉正 任國明 邢毓靜 鄧舸
王海龍 王浩宇 王國彪 王虎善 王嵐
王天義

鹽田區(共31名)

鹽田區31名
魯毅 熊佩錦 曾玉芳 章順文 黃敏
郭小明 耿博 姚軍 洪波 侯鵬
趙鵬 趙堅 趙廣群 周珂銳 羅來金
林潔 陳清 張娟 張茜 張煒寧
何延文 吳崗 孫波 許靜芬 劉金鳳
劉初漢 喬智 朱師達 鄧飛波 王蓉
王琦

南山區(共76名)

南山區76名
魏俊 薄連明 薛其坤 樓仙英 謝粵輝
謝呼 謝蘭軍 曾滔 曾湃 曾常青
曾俊英 蔣盈盈 葛岩峰 梁桂華 梁滬明
崔軍紅 黃源浩 黃湘岳 黃啟成 黃正龍
唐紅 郭濱剛 郭錦 徐毛毛 袁貴華
駱文智 饒紅蕾 胡宇舟 趙燕錫 鄭海榮
鄭春雨 周輝 周彬 周紅梅 林梓明
林偉斌 陳湘宇 陳琰超 陳琳 陳淵青
陳炳強 陳志豪 張天瑜 沙林珍 鄒旋
何珊珊 邱小燕 肖文杰 李繼朝 李煒
李至斌 蘇俊鋒 孫嘉 孫迎彤 孫小荔
許建領 許明炎 江南 劉振 劉寶瑞
由鐳 葉海強 葉偉強 帥紅宇 鄧鵬
孔小凱 王錦俠 王強 王艷梅 王啟文
王希耘 王志棟 王志國 王傳啟 王小斌
馬紅霞

寶安區(共64名)

寶安區64名
戴毅 潘艷 潘燦森 廖四照 雷桂林
曾少強 程步一 蔣宇揚 董倩妤 董榮柱
梁敏華 梁金興 曹永青 黃漫娥 黃振輝
黃偉忠 黃少輝 高倩倩 高峻 姚任
姚雲峰 費英英 胡婧 胡萍 胡海建
胡作寰 趙勇剛 鄭健波 鄭陽 周元媛
易鐵鋼 林春偉 林玉堂 陳新亮 陳焱
陳春 陳金祖 陳全煉 張英姬 張利星
張志彪 張世明 張少林 沈福根 何彩梅
楊繼周 楊加祿 李倩儀 李南青 蘇毅
孫群露 孫蓉 劉曉春 劉春景 劉討中
葉曙兵 尹華穎 文建鋒 毛伍元 王傑
王宏 王立德 王甘露 丁寧

龍崗區(共67名)

龍崗區67名
於芳 馬芹花 馬銳雄 王賀光 王策飛
玉文 甘照寰 葉青 丘偉蘭 曲威
劉宇明 劉國周 劉磊 米勇 湯暑葵
許建洲 嚴勝強 杜建軍 李衛軍 李學金
李振平 楊之誠 楊長江 肖萍 肖婷萍
吳書坤 吳冰 吳海全 佘嬋 宋永波
張天峰 張禮衛 張偉民 張育彪 張春華
張春傑 張勇 張靜平 陳文宏 陳壽
陳潔 陳湘生 陳登志 林正茂 明安斌
羅光亮 羅佳 周麗露 周威 胡世平
柯鵬 洪小紅 賀鵬麟 駱文成 黃能君
黃翔 彭迎九 彭鶯 蔣光蘭 韓春蓮
曾邁 靳海洋 裴蕾 廖志仁 廖海蘭
譚剛 戴湘蓮

龍華區(共40名)

龍華區40名
雷衛華 謝蔚 謝曉東 謝春 黃新
高自民 徐亮 賈西貝 段大波 鍾華
鍾永健 孟憲潞 周日秋 明亮 林慧
林良浩 陳鵬 張鉅 宋廣軍 余新國
楊春生 李蕾 李曉桃 李軍 湯琪
劉湘江 劉健 劉南筠 任彤 朱聞博
付作軍 葉家嘉 盧創坤 盧邊芳 龍玉峰
毛珊珊 王暉 王京東 王蘇生 王衛

坪山區(共28名)

坪山區28名
諶凱 陶永欣 徐鋒 徐彪 夏楓
袁慶 宮清 洪巍 趙嘉 趙大運
武肇玲 陳湘波 張泉 張仲華 張小宏
汪之涵 余鋼 吳曲波 李小東 杜量衡
孫福金 孫新華 江錦意 劉劍洪 邢向釗
馮玲 王麗 王延奎

光明區(共27名)

光明區27名
潘藝 蔡穎 彭海斌 黃勇峰 塗歡
鄭海俊 鄭華玉 周榮生 周子友 林海東
苗向 陳宏軍 張鑫 張清明 張明東
余為森 何裕隆 邱宣 吳本清 楊凱越
楊雲彪 李粉莉 李雙雙 劉勝 馮聖中
王婷 王偉中

大鵬新區(共21名)

大鵬新區21名
王小燕 王堅 王明軍 王曉東 王繼良
艾學峰 劉廣陽 李建齊 楊上進 楊軍
張弢 張德宏 陸華 趙培亞 袁志雄
錢萬強 黃靜宜 蔣興華 蔡立 樊成瑋
黎明華

解放軍(共5名)

解放軍5名
雷鳴 楊芝春 馬國傑 梅浩 白朝輝

機構設置

主席團

專門委員會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設法制委員會和計劃預算委員會等專門委員會[2]。各專門委員會受大會領導;在大會閉會期間,受常務委員會領導。

各專門委員會的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和委員的人選,由主席團在代表中提名,大會通過。在大會閉會期間,常務委員會可以任免專門委員會的個別副主任委員和部分委員,由主任會議提名,常務委員會會議通過。

各專門委員會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領導下,研究、審議和擬訂有關議案;對屬於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職權範圍內同本委員會有關的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建議。

法制委員會

  • 主任委員:周榮生
  • 副主任委員:王曉東、林正茂
  • 委員:(按姓名筆劃順序排列)

葉青(女) 、劉曉春、劉震國、孫迎彤、楊瑞(女)、閔齊雙(女)、張麗傑(女)、張弢、陳潔(女)、林慧(女) 、周子友、趙廣群、郭小明、郭麗(女)、唐芳(女)、黃振輝、梁金興、曾邁(女)、譚剛、薄連明

計劃預算委員會

  • 主任委員:戴毅
  • 副主任委員:周紅梅(女)、張德宏
  • 委員:(按姓名筆劃順序排列)

王志棟、王啟文、王暉、鄧舸、朱秀蘭(女)、朱聞博、劉波、江向陽、許建洲、李詠霞(女)、肖幼美(女)、辛傑、張春傑、陳壽、鄭陽、聶國輝、郭萬達、章順文、謝蘭軍、熊佩錦

常務委員會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是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對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辦公場所

深圳市人大常委會的辦公地點在深圳市福田區福中三路市民中心大樓內東側。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