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紐約州最高法院

本頁使用了標題或全文手工轉換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紐約最高法院司法區劃分

紐約州最高法院(英語:Supreme Court of the State of New York)是紐約州法院系統中的初審法院[1][2],共分為13個司法區,紐約市五個各為一個司法區,長島另為一個司法區,紐約上州則分為7個司法區。紐約州62個各縣都設有分院,較小的縣可能跟其他縣共用一個法院。

司法區

司法區

1

紐約縣

2

國王縣

3

阿伯尼縣哥倫比亞縣格林縣壬色列縣斯科哈里縣沙利文縣阿爾斯特縣

4

克林頓縣艾塞克斯縣富蘭克林縣富爾頓縣漢密爾頓縣蒙哥馬利縣薩拉托加縣斯克奈塔第縣聖老楞佐縣沃倫縣華盛頓縣

5

赫基默縣傑佛遜縣劉易斯縣奧奈達縣奧農達加縣奧斯威戈縣

6

布魯姆縣希芒縣希南戈縣科特蘭縣德拉瓦縣麥迪遜縣奧齊戈縣斯凱勒縣泰奧加縣湯普金斯縣

7

卡尤加縣利文斯頓縣門羅縣安大略縣塞尼卡縣斯托本縣韋恩縣耶芝縣

8

亞利加尼縣卡特羅格斯縣學托擴縣伊利縣傑納西縣尼亞加拉縣奧爾良縣懷俄明郡

9

杜且斯縣奧蘭治縣普特南縣羅克蘭縣西車士打縣

10

拿索縣沙福縣

11

皇后縣

12

布朗克斯縣

13

列治文縣

法官

紐約最高法院的法官由選舉產生,任期14年。

參考

  1. ^ 2008年选民指南. 司法競選道德中心. [2013-08-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2. ^ 黃長營. 纽约州法院系统. 中國法院網. [2013-08-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2-22). 

延伸閲讀

參閱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