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昌
蕭昌(480年—518年)字子建,南蘭陵郡蘭陵縣人[1],南北朝南齊、南梁政治人物,官至宗正卿。父親蕭崇之是梁武帝蕭衍父親蕭順之的弟弟,故蕭昌是蕭衍的堂弟[1],有兄長蕭景和弟弟蕭昂、蕭昱[2]。
生平
蕭昌在南齊末年擔任晉安王蕭寶義的左常侍;南梁建立,除授中書侍郎,出任豫章郡內史[3]。
天監五年(506年),蕭昌獲加號寧朔將軍,次年(507年)九月遷任持節、督廣交越桂四州諸軍事、輔國將軍、平越中郎將、廣州刺史[4];之後又在天監七年(508年)進號征遠將軍[3]。天監九年梁朝政府在湘州分置衡州時就以他擔任持節、督廣州之綏建湘州之始安諸軍事、信武將軍、衡州刺史,惟其後因事革職[3]。天監十三年(514年),朝廷再次起用他為散騎侍郎,並本官兼任宗正卿,同年又出任安右長史,遷任太子中庶子、通直散騎常侍,並再兼任宗正卿[3]。
蕭昌個性聰慧,但喜歡喝酒,醉後就會犯錯。在州郡時,他醉後總會擅自出入民居或獨自到原野地方[5]。他執行刑法時亦無法度,醉倒時殺的人,醒來可能就想找他,蕭昌亦無悔恨[5]。不久有人彈劾蕭昌,他被留在京師而悶悶不樂,於是不停喝酒解除恐懼。他在石頭東齋打算用刀自殺,屬下左右想救他,但最後他還是死了,當年為天監十七年(518年),虛齡三十九歲,有子蕭伯言[5]。
引用
- ^ 1.0 1.1 《梁書·卷二十四·列傳第十八》:蕭景字子昭,(梁)高祖從父弟也。父崇之字茂敬,卽左光祿大夫道賜之子。……昌字子建,景第二弟也。
- ^ 《梁書·卷二十四·列傳第十八》:昂字子明,景第三弟也。……昱字子真,景第四弟也。
- ^ 3.0 3.1 3.2 3.3 《梁書·卷二十四·列傳第十八》:齊〔豫章〕末,爲晉安王左常侍。天監初,除中書侍郎,出爲豫章內史。五年,加寧朔將軍。六年,遷持節、督廣交越桂四州諸軍事、輔國將軍、平越中郎將、廣州刺史。七年,進號征遠將軍。九年,分湘州置衡州,以昌爲持節、督廣州之綏建湘州之始安諸軍事、信武將軍、衡州刺史,坐免。十三年,起爲散騎侍郎,尋以本官兼宗正卿。其年,出爲安右長史。累遷太子中庶子、通直散騎常侍,又兼宗正卿。
- ^ 《梁書·武帝紀中》:丙戌,以左衛將軍呂僧珍爲平北將軍、南兗州刺史,豫章內史蕭昌爲廣州刺史。
- ^ 5.0 5.1 5.2 《梁書·卷二十四·列傳第十八》:昌爲人亦明悟,然性好酒,酒後多過。在州郡,每醉輒徑出入人家,或獨詣草野。其於刑戮,頗無期度。醉時所殺,醒或求焉,亦無悔也。屬為有司所劾,入留京師,忽忽不樂,遂縱酒虛悸。在石頭東齋,引刀自刺,左右救之,不殊。十七年,卒,時年三十九。子伯言。
參考文獻
- 《梁書》·卷二十四·列傳第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