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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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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租賃租賃的一種形式,一般來說,出租人從供貨商購買貨物,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來租借貨物,等租賃到期後,承租人可以買斷貨物,貨物所有權則從出租人轉移到承租人手中。融資租賃基本上是由出租人與供貨商、出租人與承租人簽署兩份合同。主要發起方為承租人。而一般的租賃情況下,租賃期限到期後,承租人必須將貨物歸還給出租人,且僅需承租人與出租人簽署合同即可,無需供貨商參與[1][2]。融資租賃始於於20世紀50年代的美國[3]

另見

參考資料

  1. ^ The Principles & Practices of Leasing by K V Kamath et al published by Lease Asia 1990 especially chapter 2
  2. ^ 花旗銀行. 1. 什么是融资租赁?和普通租赁有什么区别? (PDF). 
  3. ^ 經濟日報. 中小企业 融资租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