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司 (軍銜)
都司為15世紀,中國明朝首設的官制名稱,又稱都閫[1][2],位階約為今中級軍官(都司約為四品官,與知府品級接近,類似正地廳級)。據傅維鱗的《明書》卷六五《職官志》:「營伍武官皆因事而命,無定制,凡五等,曰鎮守、曰協守、曰分守、曰守備、曰備倭。其官銜凡六等,曰總兵、曰副總兵、曰參將、曰游擊,皆稱將軍。曰都司、曰守備、曰提調、曰千總、曰把總、曰百總,皆營官」。
例如,《明史·左良玉傳》中有:「左良玉,字崑山,臨清人,官遼東車右營都司。」遼東車營是孫承宗創設的兵種,即炮車兵,左良玉是車營中的右營的軍事長官。
17世紀,清朝統治中國後,沿襲其官制,一般為綠營武官。在清朝,該官品為正四品,位於參將與遊擊之下,縣府守備官之上,或任協將或副將的中等軍官,也可稱為協標都司。清朝綠營,軍銜由高至低分別為提督、總兵、副將、參將、游擊、都司、守備、千總及百總。
臺灣
臺灣民間對綠營旗下的武官,普遍敬稱「總爺(臺灣話:tsóng-iâ)」,若須因官職細分,游擊、都司被敬稱「大老爺(tuā-lāu-iâ)」。[3]: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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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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