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金光鴻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金光鴻
出生 (1964-04-02) 1964年4月2日60歲)
湖北省監利縣
居住地美國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
國籍 中華人民共和國
籍貫湖北監利
民族漢族
語言漢語英語
母校武漢大學哲學系
職業律師
研究領域法律學、哲學

金光鴻(1964年4月2日),湖北監利人,北京著名維權律師、六四事件親歷者,原廈門大學講師、原任職北京市合達律師事務所、京法律師事務所,曾經代理多宗法輪功維權人士案件、發表《中國司法改革黑皮書》[1]

生平

2011年4月曾失蹤,被關押在看守所、精神病院,遭到酷刑毆打、被打針吃藥,獲釋後身體虛弱。後遷居美國。[2]

參考文獻

  1. ^ 記者孫建. 中国当局持续打压维权律师 金光鸿疑遭国保拘押. 自由亞洲電台RFA. 2011-04-12 [2013-02-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24). 
  2. ^ 獲釋律師金光鴻疑受刑至記憶模糊. RFI - 法國國際廣播電台. 2011-04-26 [2021-10-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0-20) (中文(繁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