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可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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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可復(?—835年),唐代吳興(今浙江湖州市)人。

錢徽之子。進士出身。歷官祠部員外郎,累官至禮部郎中。大和九年,鄭注出鎮鳳翔,李訓選名家弟子擔任其賓佐。以錢可復為檢校兵部郎中、兼御史中丞,充任鳳翔節度副使。李敬彝為司馬,駕部員外郎盧簡能、主客員外郎蕭傑為判官,右拾遺盧弘茂為掌書記。[1]大和九年(835年)十一月,爆發甘露之變,錢可復等人及鳳翔親卒千餘人都被族滅。錢可復臨死前,苦求饒他十四歲女兒一命,女兒竟說:「殺我父,何面目以生!」抱着錢可復求死,亦被斬殺。

註釋

  1. ^ 新唐書》卷一七九《鄭注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