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閔行經濟技術開發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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閔行經濟技術開發區
英語Minhang Development Zone
行政管理區
閔行經濟技術開發區邊界(2006年) (不含閔行出口加工區)
閔行經濟技術開發區邊界(2006年)
(不含閔行出口加工區)
閔行經濟技術開發區官方圖章
圖章
國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
所屬行政區上海市閔行區
建置時間1984年(升格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
駐地上海市閔行區文井路268號
政府
 • 類型管委會
 • 行政機構上海閔行聯合發展有限公司
面積
 • 總計3.5 平方公里(1.4 平方英里)
時區北京時間UTC+08:00
網站閔聯公司

閔行經濟技術開發區,是位於上海市閔行區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簡稱為閔行開發區,規劃時以南北向主幹道稱為昆陽工業點,前身為批准於1982年的閔行新工業區,總面積3.5平方公里[1]。開發區由上海閔行聯合發展有限公司負責開發,自稱是國家級開發區中佔地面積最小的工業開發區[2]

歷史

1981年3月初,上海市向時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副總理谷牧提出利用外資創建出口產品工業區的設想,谷牧表示支持。上海市規劃局應進出口辦公室的申請,提出了奉賢星火農場閔行兩個選址方案。上海市政府各部門分析認為,閔行地區因基礎設施較為完備,適合設立出口產品工業區。同年4月6日,進出口辦公室向上海市人民政府請示建立閔行出口產品工業區;7月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覆同意並要求市規劃局編制規劃方案報批;1982年8月21日,上海市規劃局向市人民政府上報《閔行昆陽工業點開發規劃方案》,規劃建設閔行新工業區,東起沙港,西至昆陽路,北沿劍川路,南至江川路,規劃面積2.13平方公里;1982年11月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根據市計劃委員會和市建設委員會的意見,原則同意上述開發規劃方案,並決定凍結戶口,在規劃區停建其他工程項目。1983年,上海市開發公司管理處委託上海工業設計院編制詳細規劃,把昆陽工業點的名稱改為閔行開發區,將昆陽路以東的高壓供電走廊用地劃入閔行開發區。[3]

1983年4月3日,時任上海市副市長裴先白主持召開了閔行開發區徵地動遷工作會議,成立了閔行開發區徵地動遷領導小組。1983年6月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決定將虹橋開發區、閔行開發區的開發機構合一,正式成立上海市閔行虹橋開發公司;同月,該公司首次邀請200多名外國商人,進行招商引資活動。1984年5月,滬港合資上海環球玩具有限公司成立在開發區成立,成為了第一家進駐開發區的企業。1985年2月,經上海市人民政府、對外經濟貿易部批准,成立了開發企業——上海閔行聯合發展有限公司,總投資1.7億元,註冊資本1億元。這家企業是一家內地與香港合資的企業,上海市閔行虹橋開發公司出資65%,中銀集團5家成員行出資25%,中國銀行上海市分行出資10%,全權負責閔行開發區的發展。[4]

198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正式批准成立國家級閔行經濟技術開發區,並約定建設資金由上海市自籌,借用外資由上海市自還[5]

1991年8月,上海市人民政府上報國務院特區辦公室國家計委海關總署批准後,閔行開發區用地面積擴大至3.5平方公里。第二期擴大工程分為兩塊:南塊由江川路擴展至黃浦江邊;西塊東起昆陽路,西至碧溪路,北沿大中華橡膠廠閔行分廠,南到上海重型機器廠。[6]

2014年,上海閔行聯合發展有限公司和上海虹橋經濟技術開發區聯合發展有限公司(虹橋開發區開發實體)進行了資產重組,成立了上級控股公司,即上海地產閔虹(集團)有限公司[7]

對外商優惠政策

據1987年3月23日頒佈、2001年1月9日失效的《上海市閔行、虹橋經濟技術開發區外商投資優惠規定》,對入駐開發區的外商投資企業,自1987年4月1日開始,上海市對入駐閔行開發區、虹橋開發區的外商投資企業免徵地方所得稅,至1995年結束(後上海市地方稅務局批准延長至2000年[8][9])。

此外,閔行開發區的開發公司也給予入駐外商企業一定優惠。入駐外資研發機構,所需土地的場地開發費給予一定的優惠;所需租用的辦公、實驗用房,首兩年零租金,第三年租金打四折,第四年租金打八折;所需的科研設備及按合同隨之進口的技術及配套件、備件,除國家規定不予免稅的的商品外,免徵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10]

服務中心

1987年,閔行開發區實行「一個窗口、一個圖章、一個機構」對外,為外商提供「一站式」服務[6]。1988年1月,閔行開發區建立行政管理服務中心,該中心由上海市外資委牽頭舉辦,為開發區內企業的生產經營、辦理申報手續、處理進出口等業務提供服務,號稱為全國首例;截至1992年底,上海經濟技術開發區海關、上海海關進出口商品檢驗局、上海市稅務局、國家外匯管理局上海分局、上海市財政局、中國人民保險、中國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交通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對外貿易運輸總公司、上海外輪代理公司、中國外輪理貨總公司上海分公司等21家單位入駐[11]

此外,2002年9月28日,閔行經濟技術開發區外商投資服務中心正式揭牌,首批引進了16家各類中介服務機構,服務開發區內企業[12]

入駐企業

入駐開發區的企業有中美上海施貴寶製藥有限公司、上海環球玩具有限公司(工商執照已被吊銷)、上海三菱電梯有限公司、上海申美飲料食品有限公司、上海新華控制技術 (集團) 有限公司、上海世界針織有限公司、上海強生有限公司等。[13]

對外投資

閔行開發區所屬上海閔行聯合發展有限公司聯合申通地鐵、上海閔行城市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組建上海莘閔軌道交通線發展有限公司,投資興建了莘閔輕軌交通線工程,即上海軌道交通5號線莘莊站閔行開發區站)。線路全長17.04公里,2002年12月8日建成試通車[12]

參考來源

  1. ^ 上海通志——第三十二卷·开发区.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1996 [2018-09-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9-02). 
  2. ^ 上海閔行經濟技術開發區. 上海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简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2012-10-25 [2018-09-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9-01). 
  3. ^ 《上海城市規劃志》編纂委員會. 上海城市规划志. 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 1999 [2018-09-01]. ISBN 7-80618-53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6-27). 
  4. ^ 上海市閔行區志編纂委員會. 大事记. 闵行区志. 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 1996 [2018-09-01]. ISBN 7-80618-083-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4-10). 
  5. ^ 連結至維基文庫 国务院关于上海市建立闵行和虹桥两个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批复. 維基文庫. 1986-08-29 (中文). 
  6. ^ 6.0 6.1 《上海對外經濟貿易志》編纂委員會. 上海对外经济贸易志. 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 2001 [2018-09-01]. ISBN 7-80618-887-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4-20). 
  7. ^ 国家级闵行、虹桥开发区成立30周年纪念. 閔行經濟技術開發區. [2018-07-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6-07). 
  8. ^ 上海市地方稅務局. 关于对延长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免征地方所得税至2000年底问题的批复(沪税外[96]4号). 1996-01-31. 你司滬閔聯發(95)第82號《請求延長開發區外資生產性企業所得稅免稅期的報告》悉。根據《上海市閔行、虹橋經濟技術開發區外商投資優惠規定》和《上海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條例》有關規定,對經濟技術開發區內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在1995年底之前免徵地方所得稅,這一優惠政策現已屆滿。為了繼續發揮浦西原有三個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整體功能,推動浦東、浦西地區聯動發展的優勢,經請示市政府同意,對上海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內的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免徵地方所得稅可自1995年底延長至2000年底。 
  9. ^ 上海市財政局; 上海市國家稅務局; 上海市地方稅務局. 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通知(沪财法[2002]36号). 2002-03-12 [2018-09-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9-01). 
  10. ^ 閔行經濟技術開發區. 上海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鼓励支持外商投资设立研发机构的办法和优惠政策.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2018-09-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9-01). 
  11. ^ 上海市閔行區志編纂委員會. 行政管理服务中心. 闵行区志. 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 1996 [2018-09-01]. ISBN 7-80618-083-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4-09-25). 
  12. ^ 12.0 12.1 上海年鑑社. 闵行区. 上海年鑑. 2003 [2018-09-01]. ISSN 1008-104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11-15). 
  13. ^ 上海市閔行區志編纂委員會. 企业选介. 闵行区志. 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 1996 [2018-09-01]. ISBN 7-80618-083-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4-09-25).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