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陳時英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陳時英
臺灣省政府民政廳第11任廳長
任期
1975年9月—?
前任許新枝
繼任
彰化縣第3任縣長
任期
1968年6月2日—1972年6月2日
前任呂世明
繼任吳榮興(正式)
李豐之(代理)
彰化縣議會議長
任期
1964年2月21日—1968年2月21日
前任洪挑
繼任吳望熊
個人資料
性別
出生1926年12月30日
日治臺灣臺中州員林郡田中庄
逝世1995年10月24日(1995歲—10—24)(68歲)
臺灣
國籍 大日本帝國(1926年–1945年)
 中華民國(1945年–1995年)
政黨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
學歷

陳時英(1926年12月30日—1995年10月24日)[1],出身彰化縣田中鎮望族。台灣政治人物,中國國民黨籍。為第六任民選彰化縣縣長[註 1]、任期四年,1972年6月任臺灣省政府社會處處長、1975年9月任台灣省政府委員兼臺灣省政府民政廳廳長、1981年當選第一屆監察委員

陳時英畢業於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父親在田中鎮開設醫院頗具口碑。從政後出任彰化縣議會議長,1968年獲國民黨提參選縣長。在國民黨政府逮捕石錫勳後、以同額競選之姿當選彰化縣縣長。陳時英當選彰化縣縣長後被視為受地方人士擁戴,任期未滿即被拔擢出任臺灣省政府社會處處長。[2]

1981年,陳時英當選第一屆監察委員[3]。後出任國策顧問

註解

參考文獻

  1. ^ 田中高中. 陳氏家族. 彰化縣田中高中全球資訊網. 田中高中. [2022-09-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9-02). 
  2. ^ 李毓嵐. TBDB 臺灣歷史人物傳記資料庫::查看傳文. 臺灣歷史人物傳記資料庫. 臺灣歷史人物傳記資料庫. [2022-09-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9-02). 
  3. ^ 中華民國監察院. 監察院全球資訊網-第1屆監察委員. 中華民國監察院全球資訊網. 中華民國監察院. [2022-09-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