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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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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的行動(葡萄牙語:Operação Dragão),或稱八九大赦,是葡屬澳門在1989年的大規模登記行動,以解決當時澳門無證兒童的問題,後來擴展為所有無證人士登記,至1996年結束。

背景

自1980年代,大量非法移民偷渡進入澳門,引致在澳無證人士增多,而不少私立學校均有錄取其子女入校就讀,此舉間接令葡屬澳門政府難以遣返其非法入境人士。而過往澳門政府曾先後三次特赦無證人士,可惜每次都未有全盤考慮,加上當時政府始終沒有一個徹底整治和解決的方案,結果遲遲未能杜絕無證居民,遺下今次事件的伏線。

事件經過

1989年1月初,澳門政府宣佈在10和11日為18歲以下的無證青少年進行身份識別登記,1月13日由治安警察廳派員到各校為曾於1986年和1988年接受調查的無證學生登記。

資格

接受登記的青少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而無證學生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才會被接受登記:

  • 曾經接受調查之無證學生且至1989年1月31日未滿18歲;
  • 曾經在接受調查之澳門收容所收容或幼兒園就讀之人士;
  • 在1986年及1988年進行調查時曾經接受調查,但登記時已不在澳門各學校、托兒所、收容所就讀。

之後,所有已被接受登記的無證青少年和學生都要經過甄別,而獲通過者便可獲發澳門身份證。

登記及甄別

1989年1月10日,幾千名家長攜同其無證子女前往舊治安警察總部(現為交通廳)登記,但場面一度混亂,人龍更一度阻塞士多鳥拜斯大馬路。當局為控制場面,在羅理基博士大馬路治安警察局總部再增設登記處,短短兩天就有超過2萬人前往輪候,其中接受登記的約有5600人。1月13日,警方派員到澳門各間學校、托兒所、收容所為無證學生登記,接受登記者達3500人。當局完成所有登記工作後即進行甄別,結果有接近1600名無證青少年及超過2500名無證學生通過甄別,獲發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自從當局是次替全澳無證學生登記後,隨即正式禁止學校錄取無證學生。但其後仍有不少非法入境者到達澳門,而使得其子女不能在澳入學,不過當中有人借相熟親友子女的證件冒名讀書,結果變成了「一證多生」。其後更有謠言稱政府會再度特赦,於是引來數百名無證人士湧至舊警察總部門外聚集。當局擔心會引發騷亂,派出大批警員將人群驅散。

三二九大赦

1990年1月,澳門立法會議員汪長南發起「助你家人團聚」的組織,以協助內地的人士在澳團聚。及至3月27日,澳門保安部隊宣佈發證給在1989年獲登記無證青少年的無證父母;但消息傳出後惹來大批無證者不滿,原因是簽發範圍未覆蓋到自己,故自發性上街示威。至同日傍晚,聚集在治安警察廳舊總部附近的無證父母及其子女達到數十名,後來人群湧往南灣政府總部靜坐,此時人數已增至數百人。聚集的人群不斷上升,參加的不只是無證父母,還有無證老人、青年和兒童,其提出的要求由發證給無證父母擴展為所有的無證者,後來聚集人數逾萬人。

3月28日上午,澳門總督文禮治派持的警員到汪長南的寓所「邀請」汪長南到澳督府,汪長南毅然單身前往。由於澳督府門外群情凶湧、要求文禮治釋放汪長南,最後文禮治總督同意釋放。

期間當局與人群多次進行談判,但均告破裂,晚上靜坐更演變成絕食示威。其後當局下令清場,警方將聚集的人群分散,並用警車將在場婦孺帶走。但當局在當晚10時又突然宣佈為所有無證人士登記,其後已散去的數以萬計的無證人士聞訊再趕回南灣政府總部。為避免發生暴亂,當局再宣佈在提督馬路舊特警總部進行發證工作。3月29日凌晨2時,人群擠滿在後面的蓮峰球場逸園賽狗場,期間場內人士發生推撞,並發生踩踏事故。其後特警總部和逸園狗場門前亦先後發生踩踏意外,其中在逸園門前近百人發生踩踏,在場警員鳴槍示警,喝止仍在推撞的人潮。三宗踩踏意外,造成200多人受傷。意外發生後,當局正式開始為無證者登記,至當日晚上9時結束。獲登記的人數有四萬多人,並獲發登記紙,是為「三二九大赦」。

其後,當局對已登記者進行資格甄別,凡有案底或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來澳者等不予登記;符合資格者將獲發臨時逗留證,但須每年續期一次。至5月7日,澳葡登記工作組設立的九零登記無證人士協調委員會分設四個站點,為登記者進行資料認別工作。7月27日,約有33000人獲得重新登記;8月27日,委員會向該批登記人士發出臨時逗留證。10月2日完成所有發證工作,一共發出26500張臨時逗留證。10月20日,當局再發出臨時逗留證給大約500名原先不獲發證的持過期雙程證人士。

簽發身份證

持有臨時逗留證的人士跟持有澳門身份證者一樣,可在澳門自由行走、工作、入學、簽契和享受醫療等福利;不過,若在期間觸犯澳門法律,臨時逗留證就會被取消,並須即時遣返原居地。1995年,累積持有臨時逗留證者有33000名;同年9月8日,澳門總督韋奇立宣佈會為該批人士發出澳門身份證。1996年7月22日,身份證明司為所有持臨時逗留證者發出澳門身份證,龍的行動至此暫告一段落;七年後,此批人士陸續換領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