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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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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玄(5世紀—?),字彥道河南郡洛陽縣(今河南省洛陽市東)人,追尊魏昭成帝拓跋什翼犍的後裔,散騎常侍、征南將軍、殿中尚書元昭之子,北魏宗室、官員。

生平

元玄以節儉而聞名,在魏孝莊帝元子攸時期擔任洛陽縣縣令。魏節閔帝元恭即位後,元玄上表請求安葬魏孝莊帝,當時的輿論稱讚他,後擔任尚書左丞魏孝武帝元修即位後,以孫騰左僕射孫騰是高歡的心腹,帶着兵器進入尚書省,元玄依照法律糾舉彈劾他,當時的人都為元玄擔心,魏孝武帝看重元玄的剛強正直,封他為臨淄縣子。元玄後跟隨魏孝武帝西入關中,被封為陳郡王,位儀同三司,加開府,後官至七兵尚書[1]大統三年(537年)秋,獨孤信回到長安,他認為自己的行為有損國家的威望,上書請求治罪。西魏文帝元寶炬交尚書省討論。七兵尚書、陳郡王元玄等人商議說:「邊將督軍,恭行天罰;軍隊被殲而至大敗,國法不會放過。荊州刺史獨孤如願,身當重任,遠襲襄宛,斬殺敵軍主帥辛纂,傳首京師,論功應當賞賜。可惜,功績未能善始善終,迅即淪落於他國,違背了朝廷的期望。然而,孤軍數千,並無後援,賊眾我寡,實難自保。皇恩已降,不應再繩之以法。從前,秦國寬恕孟明視,漢朝赦免李廣利。後來都能改過立功,名垂青史。拿今天來比擬古人,也有成規可循。臣等商議,請陛下赦免獨孤如願的罪過,恢復原來的職務。」西魏文帝詔令獨孤信轉任驃騎大將軍,加侍中、開府,之前使持節、儀同三司、浮陽郡公的官爵全部如故[2][3]。元玄去世後,諡號[4][5][6]

家庭

兄弟

參考資料

  1. ^ 《周書·卷三十八·列傳第三十》:七兵尚書、陳郡王元玄
  2. ^ 《周書·卷十六·列傳第八》:大統三年秋,至長安。自以虧損國威,上書謝罪。魏文帝付尚書議之。七兵尚書、陳郡王玄等議,以為「邊將董戎,龔行天罰,喪師敗績,國刑無舍。荊州刺史獨孤如願,任當推轂,遠襲襄、宛,斬賊帥辛纂,傳首京師,論功語效,實合嘉賞。但庸績不終,旋致淪沒,責成之義,朝寄有違。然孤軍數千,後援未接,賊眾我寡,難以自固。既經恩降,理絕刑書。昔秦宥孟明,漢舍廣利,卒能改過立功,垂芳竹帛。以今方古,抑有成規。臣等參議,請赦罪,復其舊職」。魏文帝詔曰:「如願荊、襄之役,實展功效。既屬強寇,力屈道窮,歸賊不可,還朝路絕,適事求宜,未足稱過。違難如吳,誠貫夷險,義全終始,良可嘉嘆。復情存謙退,款心謝責。寧容議及恩降,止雲免咎,斯則事失權宜,理乖通變。可轉驃騎大將軍,加侍中、開府,其使持節、儀同三司、浮陽郡公悉如故。」
  3. ^ 《北史·卷六十一·列傳第四十九》:大統三年至長安,以虧損國威,上書謝罪。魏文帝付尚書議之。七兵尚書、陳郡王玄等議,以為既經恩降,請赦罪復職。詔轉驃騎大將軍,加侍中、開府。
  4. ^ 《魏書·卷十五·列傳第三》:昭子玄,字彥道,以節儉知名。莊帝時,為洛陽令。及前廢帝即位,玄上表乞葬莊帝,時議善之。後除尚書左丞。出帝即位,以孫騰為左僕射,騰即齊獻武王心旅。仗入省,玄依法舉核,當時咸為玄懼,出帝重其強正,封臨淄縣子。後從帝入關。
  5. ^ 《北史·卷十五·列傳第三》:子玄,字彥道,以節儉知名。孝莊時,為洛陽令。及節閔即位,玄上表乞葬莊帝,時議善之。後除尚書左丞。孝武帝即位,以孫騰為左僕射。騰即齊神武心旅,仗入省,玄依法舉核,當時咸為玄懼。孝武重其強正,封臨淄縣子。及從入關,封陳郡王,位儀同三司,加開府。薨,諡曰平。
  6. ^ 《魏書校勘記·卷十五·列傳第三·七》:仗入省 按「仗入省」不可解。北史卷六齊本紀上稱「孫騰帶仗入省,擅殺御史」。知「仗」上當脫「帶」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