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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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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溥(?—400年),范陽郡涿縣(今河北省涿州市)人,出自范陽盧氏南祖[1]盧玄的從祖兄。

生平

魏道武帝拓跋珪曾向奮武將軍張袞詢問中原的士人,張袞與盧溥是幽州的同鄉,數次向魏道武帝舉薦,魏道武帝任用了盧溥[2][3][4]

天興二年(399年)六月,北魏前任河間郡太守盧溥統帥部曲數千家,前往有糧食吃的漁陽郡,因此佔據了數個郡。秋季七月己未(399年8月22日),燕昭武帝慕容盛派遣使者冊拜盧溥為幽州刺史[5]。八月,盧溥統帥鄉兵駐紮於海邊,殺了同鄉姻親范陽祖氏十餘人,號稱使持節征北大將軍幽州刺史,攻打掠奪北魏的郡縣,殺死了北魏的幽州刺史封沓干[6][7][8]。十二月辛亥(400年2月10日),魏道武帝詔令材官將軍和突前往討伐盧溥[9]天興三年春正月戊午(400年2月17日),盧溥在遼西郡和突擊敗,盧溥和兒子盧煥被擒,他們被送到京師平城,受到車裂處死[10][11][12][13][14][15][16]

禁婚家

唐朝顯慶四年,唐高宗下詔禁止包括盧溥在內的七姓十家自己做主互相通婚[17][18][19][20][21][22][23][24][25][26]

家族

參考資料

  1. ^ 毛陽光,余扶危主編. 《洛阳流散唐代墓志汇编 下》. 北京市: 國家圖書館出版社. 2013年7月: 四六一–四六三. ISBN 978-7-5013-5179-4 (中文(繁體)). 
  2. ^ 《魏書·卷二十四·列傳第十二》:太祖曾問南州人於袞。袞與盧溥州里,數談薦之。
  3. ^ 《北史·卷二十一·列傳第九》:道武曾問南州人於袞,袞與盧溥州里,數稱薦之。
  4. ^ 《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一十一·晉紀三十》:初,魏奮武將軍張袞以才謀為魏主珪所信重,委以腹心。珪問中州士人於袞,袞薦盧溥及崔逞,珪皆用之。
  5. ^ 《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一十一·晉紀三十》:魏前河間太守范陽盧溥帥其部曲數千家,就食漁陽,遂據有數郡。秋,七月,己未,燕主盛遣使拜溥幽州刺史。
  6. ^ 《魏書·卷二·帝紀第二》:范陽人盧溥,聚眾海濱,稱使持節、征北大將軍、幽州刺史,攻掠郡縣,殺幽州刺史封沓干。
  7. ^ 《北史·卷一·魏本紀第一》:范陽人盧溥聚眾海濱,稱幽州刺史,攻掠郡縣,殺幽州刺史封沓干。
  8. ^ 《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一十一·晉紀三十》:盧溥受燕爵命,侵掠魏郡縣,殺魏幽州刺史封沓干。
  9. ^ 《魏書·卷二·帝紀第二》:辛亥,詔材官將軍和突討盧溥。
  10. ^ 《魏書·卷二·帝紀第二》:三年春正月戊午,和突破盧溥於遼西,生獲溥及其子煥,傳送京師,轘之。
  11. ^ 《魏書·卷四十七·列傳第三十五》:初,玄從祖兄溥,慕容寶之末,總攝鄉部,屯於海濱,遂殺其鄉姻諸祖十餘人,稱征北大將軍、幽州刺史,攻掠郡縣。天興中討禽之,事在帝紀。
  12. ^ 《北史·卷一·魏本紀第一》:三年春正月戊午,材官將軍和突破盧溥於遼西,獲之,及其子煥傳送京師,轘之。
  13. ^ 《北史·卷三十·列傳第十八》:初,玄從祖兄溥,慕容寶之末,統攝鄉部屯海濱,殺其鄉姻諸祖十餘人,稱征北大將軍、幽州刺史,攻掠郡縣。天興中,討禽之。
  14. ^ 《晉書·卷一百二十四·載記第二十四》:魏襲幽州,執刺史盧溥而去。
  15. ^ 《資治通鑑·卷一百一十一·晉紀三十三》:魏材官將軍和跋襲盧溥於遼西,戊午,克之,禽溥及其子煥,送平城,車裂之。
  16. ^ 《晉書·卷一百二十四·載記第二十四》:魏襲幽州,執刺史盧溥而去。遣孟廣平援之,無及。
  17. ^ 《唐會要·卷八三·嫁娶》:四年十月十五日詔。後魏隴西李寶。太原王瓊。滎陽鄭溫。范陽盧子選。盧渾。盧輔。清河崔宗伯元孫。凡七姓十一家。不得自為婚姻。
  18. ^ 《新唐書·卷九十五·列傳第二十》:又詔後魏隴西李寶,太原王瓊,滎陽鄭溫,范陽盧子遷、盧渾、盧輔,清河崔宗伯、崔元孫,前燕博陵崔懿,晉趙郡李楷,凡七姓十家,不得自為昏。
  19. ^ 《資治通鑑·卷二百·唐紀十六》:壬戌,詔後魏隴西李寶、太原王瓊、滎陽鄭溫、范陽盧子遷、盧渾、盧輔、清河崔宗伯、崔元孫、前燕博陵崔懿、晉趙郡李楷等子孫,不得自為昏姻。
  20. ^ 《太平廣記·卷第一百八十四 貢舉七》:高宗朝,以太原王,范陽盧,滎陽鄭,清河博陵二崔,趙郡隴西二李等七姓,其族望恥與諸姓為婚,乃禁其自相姻娶。於是不敢復行婚禮,密裝飾其女以送夫家。
  21. ^ 《玉海·卷五十·唐姓氏錄》:又詔後魏隴西李寶,太原王瓊,滎陽鄭溫,范陽盧子儀、盧潭、盧輔,清河崔宗伯、崔元孫,前燕博陵崔懿、晉趙郡李楷,凡七姓十家不得自為昏姻。
  22. ^ 《小學紺珠·卷七·七姓》:後魏隴西李寶,太原王瓊,滎陽鄭溫,范陽盧子遷、盧澤、盧輔,清河崔宗伯、崔元孫,前燕博陵崔懿、晉趙郡李楷(唐高宗詔七姓十家不得自為昏,先是後魏太和中定四海望族以寶等為冠)。
  23. ^ 《全唐文·卷三一八·唐贈太子少師崔公神道碑》:神龍中,申明舊詔,著之甲令,以五姓婚媾,冠冕天下,物惡大盛,禁相為姻。隴西李寶之六子,太原王瓊之四子,滎陽鄭溫之三子,范陽盧子遷之四子、盧輔之六子,公之八代祖元孫之二子,博陵崔懿之八子,趙郡李楷之四子,士望四十四人之後,同降明詔,斯可謂美宗族人物而錶冠冕矣!
  24. ^ 《實賓錄·卷三·七姓》:又詔:後魏隴西李寶,太原王瓊,滎陽鄭溫,范陽盧子遷、盧澤、盧輔,清河崔宗伯、崔元孫,前燕博陵崔懿、晉趙郡李楷凡七姓十家不得自為婚。
  25. ^ 《萬姓統譜——氏族博考·卷一一·族望》:壬戌詔:後魏隴西李寶、太原王瓊、滎陽鄭溫、范陽盧子遷、盧溫、盧輔,清河崔宗伯、崔元孫,前燕博陵崔懿、晉趙郡李楷等子孫不得自昏姻。
  26. ^ 《天中記·卷一七·宗族》:七姓十家。高宗詔:後魏隴西李寶,太原王瓊,滎陽鄭溫,范陽盧子遷、盧澤、盧輔,清河崔宗伯、崔元孫,前燕博陵崔懿、晉趙郡李楷,凡七姓十家不得自為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