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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一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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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一栻(?—?),字德與,號纘敬浙江嚴州府淳安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十六年(1588年)戊子科浙江鄉試舉人,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進士,授揚州府推官,政多平反。攝府篆,修葺書院,集諸生講學課藝。適儀真寶應相繼大旱,民賴全活,且施藥治疾,百姓德之。晉工部主事,升員外郎,司榷荊南,通商惠民,免竹筏之徵,減船稅之鈔,漢沔稱福星焉。升濟南府知府,值旱蝗為災,單騎親歷州縣,多方蠲賑,民獲更生。又嘗軍需孔亟,閭閻凋瘠,軍賦多不及額,為大司農所劾,百姓如倪寬故事,爭先輸納,奏最[1],改東昌府知府[2],擢廣東海道憲副[3],時海寇猖獗,全粵震警,栻指授方略,生擒賊首十三人,散其餘黨,以勤勞卒於官。嚴州大街有「名高兩浙坊」,為解元蔡應龍、舉人吳一栻、徐鵬程[4]

家族

父吳文淵,贈文林郎。弟吳一棟、吳一松,侄吳希哲,字睿卿,崇禎進士,刑科給事中。

參考文獻

  1.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五百六十五》:萬曆四十六年正月,山東巡撫李長庚奏……經管官員如布政使陳一元、濟南府知府吳一栻等,當行部紀錄擢用。知縣張毓塘等當量加罰治,庶激勸當而兵餉有資。
  2.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五百七十一》:萬曆四十七年二月,升福建副使岳和聲為廣東參政,廣東副使戴熺為嶺西參政,濟南知府吳一栻為海道副使,工部郎中黃於郊為羅定參議。
  3.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五百七十九》:萬曆四十六年六月,罰東昌府知府吳一栻俸四個月,以錢糧不及,例朦朧給,繇該部參劾之也。
  4. ^ 《嚴州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