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佛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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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佛海
第3任上海特別市市長
任期
1945年1月15日—1945年9月12日
前任陳公博(正任)
吳頌皋(代理)
繼任錢大鈞 上海市市長
 汪精衛國民政府
第2任行政院副院長
任期
1940年12月—1945年8月
前任褚民誼
繼任
個人資料
出生(1897-05-29)1897年5月29日
 大清直隸省順天府宛平縣
逝世1948年2月28日(1948歲—02—28)(50歲)
 中國南京市
死因心臟病
國籍 中國
政黨無黨籍
其他政黨中國共產黨 中國共產黨(1921年-1924年退黨
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1924年-1940年被開除黨籍
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汪精衛政權)(1940年-1945年潰散
宗教信仰一貫道

周佛海(1897年5月29日—1948年2月28日)。湖南沅陵人,本名周福海,是近代中國重要政治人物。周是中國共產黨早期領導人,建黨時中共一大代表(首任代理書記),後成為國民黨官員,抗日時期是汪精衛政權的領導人之一。

生平

青年周佛海

周佛海早年留學日本鹿兒島第七高等學校。1920年,上海共產主義小組成立時,為其成員。同年,施存統抵達日本後,通過陳獨秀李達介紹與他取得聯繫。1921年4月,周佛海向施存統去信,傳達陳獨秀的指示。陳指派周、施「兩人為駐日本代表,聯繫日本同志」,推廣中國共產黨。學者將之視為中國共產黨早期組織——日本小組此時正式成立。7月中國共產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前夕,施存統和周佛海互相推薦對方代表出席會議,使周佛海最終以日本留學生代表身份出席[1];之後畢業於日本京都大學經濟系。1924年,周佛海回國任中國國民黨中央宣傳部秘書。同年,退出中國共產黨。

周佛海在寧漢分裂時,支持汪精衛為首的武漢政府。1926年,擔任中央軍事政治學校武漢分校祕書長兼政治部主任。蔣介石清黨後,周佛海改投靠蔣介石。1927年,任南京中央陸軍軍官學校總教官。

周佛海曾在1927年先後出版《苦學記》、《扶桑笈影溯當年》和《我逃出了赤都武漢》,其中《扶桑笈影溯當年》就是回憶其以留日學生參與中共一大的經過,不光提到會議內情,而且也提到一大期間上海發生的大東旅社命案,日後成了中共黨史的重要參考依據和考證中共成立準確時間的關鍵。1965年,《春秋》雜誌社搜集到周佛海所著前述三文以及1942年寫的《盛衰閱盡話滄桑!》等原文,經金雄白檢閱後,《春秋》雜誌社將其和陳公博的《我與共產黨》集結成為《陳公博周佛海回憶錄合編》一書出版,金雄白並以朱子家名義作序。[2]

1929年,出席中國國民黨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任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訓練總監部政治訓練處處長兼總司令部訓練主任。1931年,當選國民黨第四屆中央執行委員。1935年,任國民黨中央民眾訓練部部長。

中年周佛海

抗日戰爭爆發後,周佛海又出任蔣介石侍從室副主任、中國國民黨中央宣傳部副部長、代理部長等職。這段期間,周佛海與汪精衛有所接觸。周佛海當時「見國際上對中國除了道義上的援助和精神上的同情以外,沒有實際的援助,同時中國的國力,當時也趕不及日本,所以我自己對抗戰也沒有信心」,於是與汪精衛夫婦於1938年9月投向日本。[3]

1940年,汪精衛的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後,周佛海出任行政院副院長,兼任財政部長、中央政治委員會秘書長、中央儲備銀行總裁、上海市長、上海保安司令、物資統制委員會委員長。

1939年12月和1940年11月,兩次與日本簽約。

周佛海雖然在南京國民政府屢次出任要職,但是周佛海於其自述中都表示他本人其實是在傀儡政權的位子上,全力爭取佔領區人民的利益,而且他也於1943年透過戴笠杜月笙等人連絡重慶國民政府,要求「戴罪立功」。不過,後來史學家從過去淪陷區的市民回憶及從他的日記、財產記錄發現,他在成立中央儲備銀行之後,強行要求淪陷區的人民以二兌一的價錢從市民手上強行兌換重慶發行的法幣,再利用得來的法幣出外購買,從中獲利。

周佛海從1940年底起,即暗中向重慶方面靠攏,並在同年12月20日的日記中承認自己「對日本之觀察甚為錯誤,今事實表現足以證明抗戰派理論正確」。周佛海還同章正范一起商定今後如何同陳寶驊聯繫接洽事宜。不久(1942年)周佛海就正式向重慶國民政府秘密投誠自首「戴罪立功」。 周佛海秘密接受並實施重慶中央政府交付的任務包括:設立秘密電台向重慶中央供給有關日軍軍事情報;掩護及營救重慶中央地下工作人員;相機誅除汪精衛李士群等。

2011年10月8日公佈的三卷本《戴笠與抗戰》,證實了周佛海在1943年被戴笠吸收進入軍統,成為國民黨政府在汪精衛政權中的臥底。另引1959年朱子家(金雄白)所著《汪政權的開場與收場》,1940年5月13日周佛海於漢口演講提到「重慶各人自命為民族英雄,而目余為漢奸,余等亦自以為民族英雄,蓋是否民族英雄,純視能否救國為定。余等確信惟和平足以救國,故敢以民族英雄自命。但究竟以民族英雄而終?抑以漢奸而終?實繫於能否救國。故余以民族英雄而終,則中日之永久和平可定;如以漢奸而終,則中日糾紛永不能解決。」戰後,在首都高等法院受鞠時的抗辯,他說:「我的參加(汪)政權,前半段是通謀敵國,圖謀有利本國;後半段是通謀本國,圖謀反抗敵國。」

1945年日本投降後,國民黨和共產黨都各自設法與周佛海聯繫,希望周能讓它們從偽軍手裏接管上海。據周本人說他在共產黨那裏有親戚,對方已寫私信要求周讓共產黨接管。汪精衛政權瓦解後,周佛海曾被戴笠任為上海行動總隊總隊長。後在輿論壓力下,被認為是降日漢奸而被捕並於1946年11月7日被判處死刑。周在牢獄裏有私人廚師。1948年,蔣介石簽署《准周佛海之死刑減為無期徒刑令》。1948年2月28日,周佛海因無法獲得保外就醫,因心臟病發死於南京市老虎橋監獄,享年50歲。

朱子家(金雄白)於所著《汪政權的開場與收場》四九,感慨「但當和平以後,佛海瘐死監房,其由渝復員之故人中,如陳布雷、陳方、許孝炎、雷嘯岑、易君左等,或親往獄中探問,或代為經紀其喪,不避怨謗,不以生死易交。獨受恩深重之吳開先,竟吝於赴靈前一奠!……」

家庭

  • 他有兩位妻子,以及多位情人。兩位妻子和一位日本情人為他生下了二子三女[4]
  • 第一位妻子:鄭妹[來源請求],生一子一女,兒子周少海,女兒周淑海[4]
    • 周佛海在1921年與楊淑慧私奔至日本後,是否與她離婚不詳。
  • 第二位妻子:楊淑慧,生一子一女,兒子周幼海,女兒周慧海[4]
    • 原籍湖南湘潭,楊父時為上海總商會主任秘書。楊淑慧與李達妻子王會悟為同學,因此在1920年,與從日本回國探親的周佛海相識、相戀。當時,周佛海已婚。1921年,周佛海回國至上海參加中共一大期間,並向楊淑慧求婚。因楊父母反對,兩人私奔至日本。1950年,中共上海市委組織人員尋找中共一大會址時,經她辨認後確定會址所在。1962年逝世,享年61歲[5]
    • 其子周幼海於1922年出生於日本,1946年在上海與交際花施丹萍結婚,同年去蘇北加入中國共產黨[5]上海解放後,在上海市公安局工作,1955年受潘漢年、揚帆反革命案牽連關入北京秦城監獄,出獄時已經癱瘓。1983年平反。1985年7月24日逝世,享年63歲。周幼海逝世後,姐姐周淑海曾由四川趕到上海告別。組織決定,由姐姐周淑海與移民美國的妹妹周慧海平分周幼海遺產。前妻施丹萍,無子女[4]
  • 金田幸子,周在日本治病時結識的護士,為其生有一女白石和子[4]
    • 周幼海前妻施丹萍曾依周幼海遺願至日本拜訪金田母女。金田母女亦至上海祭奠周幼海[4]

影視形象

參考文獻

引用

  1. ^ 旅日学子创"二人党小组". 騰訊網. [2020-01-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9) (簡體中文). 
  2. ^ 陈公博周佛海回忆录合编 (PDF). [失效連結]
  3. ^ 「我當時的意見,以為在北方,我們決不能再和『九一八』一樣地毫無抵抗。因為在北方如果不堅強地抵抗,既不能表示我國的決心和實力,就不能戢當時一部日本軍人的氣焰。我們要以實力表示我們是不可以不戰而屈,我們要以實力使日本知難而退。但是我們要堅持一種政策,就是我們是為結束戰爭而抗戰,不是為擴大戰爭而抗戰。所以我們的抗戰,只應限於北方,不應在北方以外的地方自行挑戰。自從廬山談話會回到南京以後,就和許多朋友研究如何在適當情形之下,可以結束北方的抗戰,恢復和平的關係。當時有三種觀察:一是戰必大敗,和必大亂;二是和必大亂,戰未必大敗;三是戰必大敗,和未必大亂。我研究的結果,竟得第三種看法是對的。為甚麼戰必大敗?只要是稍有常識,而不絕頂糊塗,稍為理性,而不純粹感情用事的人,沒有不明白的,用不着多說。主張最後勝利的人,也明知道中國的人的要素、物的要素、組織的要素,沒有一件能和日本比擬。但是他們總覺得國際形勢是會變化的,日本內部是會崩潰的,於是把整個民族的生死存亡,比天還大的問題,寄託在這兩個鏡花水月的幻想之中!他們強調只要繼續抗戰半年,俄國一定實際參戰,英、美一定對日制裁,日本財政一定崩潰。這些主張,我們且暫緩以理論來反駁,只要先看看過去的事實,就可證明其荒謬。」周佛海:《回憶與前瞻》,見《中華日報》1939年7月22—24日
  4. ^ 4.0 4.1 4.2 4.3 4.4 4.5 沈立行. 大汉奸周佛海之子 上海滩交际场名花——周幼海与施丹苹的婚恋. 世紀 (上海市: 上海市文史研究館,中央文史研究館). 1994, (1994年第05期) [2019-05-09]. ISSN 1005-47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16). 
  5. ^ 5.0 5.1 王長流. 寻踪觅影:中共一大会址寻访记. 上海黨史網. 2014-08-12 [2019-05-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09). 

來源

外部連結

前任:
吳頌皋
上海市市長
1945年
繼任:
錢大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