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天市政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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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日軍把守的奉天市政公所

奉天市政公所瀋陽市最早的正規市政領導機關,創立於1923年5月。1929年4月,因奉天市改名瀋陽市,更名為瀋陽市政公所。1931年,九一八事變時解體[1]:27,被奉天市政公署接管。

歷史沿革

民國初年,奉天省城的建設依然由商業局、警察局、建築局、公用局多個部門負責,它們彼此間並無隸屬,所以往往相互推諉和掣肘,根本無法適應加快城市發展的現實要求。奉天市政公所在這樣的背景下成立[2]

1923年五月,奉天省長公署設立奉天市政公所籌備處[1]:27。時任奉天省代省長王永江負責籌劃[2]。同年七月,省長公署令籌備處遷於前法政學堂舊址。八月,籌備處奉令改為奉天市政公所。當代研究者認為,奉天市政公所的性質是奉天省長公署在省城辦理市政公務的分支機構,並不具備獨立的行政職能[1]:27

1928年12月,東北易幟。3月1日,東北政務委員會遵照南京中央政治會議決議,改奉天市瀋陽市。4月12日,東北政務委員會將奉天市政公所更名為瀋陽市政公所[1]:27

參考文獻

  1. ^ 1.0 1.1 1.2 1.3 倪覽墅. 《沈阳近代建设管理机构研究》 (碩士論文). 瀋陽建築大學. 2011 [2023-05-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10-13) (簡體中文). 
  2. ^ 2.0 2.1 王鳳傑、李穎. 民国奉天市政公所发展状态研究. 《中國名城》. 2013, (6) (簡體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