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政編查館,清末政治體制改革運動中的一個官方臨時研究機構。1905年置考察政治館,1907年8月清朝決定仿行立憲,改考察政治館為憲政編查館,直屬軍機處,由軍機處王大臣督飭,設提調二員綜理館中一切事宜。設編制局、統計局、官報局,譯書處、圖書處、總務處。憲政編查館主要工作是翻譯各國憲法,研究國情,辦理有關憲政的折件,初步擬定有關法規。1911年5月清朝取消軍機處並設置內閣時,憲政編查館改名法制院,隸屬內閣,由內閣總理大臣、協理大臣兼充憲政編查館大臣。
職官
以下列出憲政編查館主要職官:[1]
- 提調:寶熙(1907-)、劉若曾(1907-)、達壽(1909-)、李家駒(1910-)
- 總核:王慶平(1907-1909)、曹廣楨(1907-1909)、易貞(1909-)、劉谷孫(1909-)、楊壽樞(1910-)
- 諮議官:嚴復(1907-)、黃紹基(1907-)、辜鴻銘(1907-)
- 參議官:楊度(1909-)、勞乃宣(1909-)
- 入館任事:陸宗輿(1909-)、蒲殿俊(1909-)
- 總務處
- 編制局
- 統計局
- 官報局
- 局長:華世奎(1907-)
- 印刷科科員:傅范初(1907-)
- 譯書處
參考文獻
- ^ 趙鑒軍,從憲政編查館任職人員看清末預備立憲,山西經濟管理幹部學院學報2011年第0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