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景仁 (金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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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景仁(?—?),字壽甫金朝遼西(今遼寧省西部)人。

張景仁開始官至翰林待制。海陵王貞元二年(1154年),試禮部進士,以「尊祖配天」為賦題,忤旨完顏亮金世宗大定二年(1162年),宋與金議和,往復國書七封,都出自張景仁之手。金世宗稱其博學,稱讚他是「真能文之士」。大定五年(1165年)任翰林直學士。大定七年(1167年)改任侍講,大定八年(1168年)任詳讀官,因為指出南宋國書的「鄰」字太涉平易,被金世宗升任翰林學士兼同修國史。

一段時間後,金世宗召見張景仁令他讀陳言文字。皇上問:「典章制度有多少款?」張景仁輕率簡單,缺乏周密思考地回答說:「有二十多條。」又說:「其中如某條某條有十條可行,其餘的都是無所謂的。」第二天,金世宗召見景仁斥責他說:「卿昨日說可行的條款,朕看了,其中有些是不可行的。卿說無所謂的條款,其中卻有些是可行的。朕未曾讓卿分別可行與不可行,卿卻自做主張分可行不可行,這樣怎麼行呢?卿自己要從現在改正。」大定十年(1170年),張景仁兼任太常卿、學士同時依然修國史。後又轉任承旨、兼修國史。後又改任河南尹(治今河南省洛陽市)。大定二十一年(1181年),張景仁奉召出任御史大夫,仍然兼任承旨、修國史。

金世宗對張景仁說:「卿是一位博學老儒,要求像古代的御史大夫,然後行事,這樣才是稱職,不能像古代的普通人一樣,眾人不單獨譏誚卿,也會說朕不能知人善任。卿酒醉的時候很有輕脫失言之處,應當戒備酒後失言才好。」當初,朝中大臣們都說張景仁有文才技藝然而很輕率簡單,不能勝任台察。張景仁被詔做台察,即在台中治監察罪,就隨便看情況決定處罰。皇上聽說了這些,責問張景仁:「朕當初用卿當大夫,有人說不可以讓卿做這個官,現在果然不用舊日的典章制度,輕率簡單竟然像這樣。卿要自己謹慎,不然要罷黜處罰了!」張景仁叩頭謝恩。

不久,金世宗下詔把元妃李氏安葬在海王莊。平章政事烏古論元忠負責監控安葬元妃一事,都水監丞高杲壽治道路不合標準,烏古論元忠卻不上奏,張景仁決斷責打他四十大板,並上奏彈劾元忠妄自斷送他自己的六品官職責,沒有履行作為大臣的禮節。金世宗說:「卿的劾奏很恰當。」派左宣徽使蒲察鼎壽傳詔書訓戒元忠說:「監丞六品,有罪聞奏,現在是一切事趕忙辦,擅自決定處罰六品官,依法制應當像這樣做嗎?御史在朝廷受尊重,你應當自責,不要再發生類似事件!」烏古論元忠因為娶了豫國公主,依仗受寵任意專行,倨傲侮慢朝中人士。張景仁這樣上奏彈劾他,滿朝上下對張景仁肅然起敬。就在這一年,張景仁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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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