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可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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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可升民國時期實業家、基督教人士,中國早期民族保險業先驅[1][2]

生平

祖籍浙江寧波府,生於上海監理會基督徒家庭。早年在上海經商,認識到新興保險業的市場潛力,參與創辦肇泰水火保險公司,是中國最早的民營保險公司之一,在上海水火保險業首屈一指,徐可升任總經理,徐氏家族自此成為肇泰主管,在徐之後,其弟徐可陲繼任總經理[1]。1925年,「五卅」慘案後列席虞洽卿大華飯店之宴,以化解中外矛盾[3]。因在保險業業績卓著,1935年8月3日被推舉為中國保險學會(中國第一個保險業學會)創會理事[4]。任上海總商會總幹事,朱葆三(時任總商會會長)去世後,徐代表總商會與雕塑家李金髮洽談鑄像紀念,耗資5000元[5]。亦任上海基督教青年會總幹事,受其影響,子徐誠斌以基督教為終身事業。1949年移居香港

肇泰業績

肇泰參與了中國早期保險業發展的主要事跡,包括[1]

  • 1928年11月4日,上海保險公會成立,肇泰等19家公司成為會員,修訂章程共34條。肇泰在制定中國保險業早期章程、行規上貢獻巨大。
  • 1929年12月,肇泰聯合另外3家位於上海的主要民營保險公司聯合成立「四行聯合總經理處」,是為中國第一個專營再保險的公司,徐可升任聯合企業司理[1]
  • 1930年2月,肇泰參與創辦的「四行聯合總經理處」更名為「中國聯合保險總經理處」,並簽訂聯合分保協議。
  • 1933年6月,肇泰聯合另8家保險公司共同參股創辦「華商聯合保險公司」,協調解決華資保險公司分保問題,防止保費外流,以抗衡外資保險公司。
  • 1934年1月,肇泰聯合另8家公司成立「中國保險船舶聯合會」(前身「船險聯合團」),是中國首家聯合船保公司兼管理機構,以加強華資船舶險承能力,加強船舶險費率自主制定權以抗衡外資的壟斷。
  • 1935年,中華民國立法院財政委員會討論新印花稅法,肇泰總經理徐可陲(徐可升弟)作為保險業唯一代表參加會議。

家庭

代表論著

  • 1924年10月《商業夜校·弁言》[6]
  • 1925年《致蘇州總商會函》,五卅慘案後徐代表上海總商會向蘇州發表。

參考來源

  1. ^ 1.0 1.1 1.2 1.3 民族实业多面耕耘 胸怀格局民族大义. 中保網. 2013-09-04 [2016-09-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4-18). 
  2. ^ 保险桃李 春满天下. 中國保險報·中保網. 2014-12-26 [2016-09-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3-17). 
  3. ^ 歷史與地理. 蒋介石与“赤脚财神”. 書庫. [2016-09-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8-05). 
  4. ^ 中国第一个保险学术团体:中国保险学会. 中國保險史. 2009-02-13. [永久失效連結]
  5. ^ 朱葆三的塑像. 中國海洋文化在線. 2012年7月4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年7月8日). 
  6. ^ 《上海總商會月報》.192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