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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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禁是指一個國家的政府限制言論自由與媒體自由。這裏的「報禁」,一般是泛指所有媒體,實行報禁即等同限制人民自由創辦報刊等媒體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做「黨的喉舌」成為政府對報社和記者的唯一要求。而民辦報社的關閉和整編、各省市日報(即黨報)的創立和扶持、反右運動中的「引蛇出洞」及隨後政府對追求「言論自由」的編輯和記者的打擊成為政府實施其「報禁政策」的三大標誌。
文化大革命的展開,更是導致全國只有「兩報一刊」可以發出聲音,1966年至1976年,全國有近95%報紙和雜誌被迫停刊。
臺灣
1951年,臺灣適逢戒嚴時期,政府以「節省紙張」為由,停止新報紙登記(限照),現有報紙每份發行張數限三大張以內(限張),印刷廠只能在一地(限印)。此後,任何要辦新報紙的人都必須向經營不善的報紙業者購買登記證,方可發行;例如「華報」經營不善即將停刊,登記證由聯合報系取得,民生報方可創刊;例如公論報登記證由聯合報系的經濟日報取得。由於報紙經營需經政府同意,故報社與當時執政的中國國民黨緊密結合,報社負責人也因此與中國國民黨政策核心結合,例如中國時報系余紀忠、聯合報系王惕吾皆為中國國民黨 中央常務委員。
隨着台灣在1987年解嚴,報禁於1988年1月1日正式解除。
1950至1988年間台灣媒體家數統計表
年度 | 報紙(種) | 雜誌(種) | 通訊社(家) | 出版社(家) |
---|---|---|---|---|
1950 | 44 | 184 | 28 | - |
1961 | 31 | 686 | 42 | 578 |
1971 | 31 | 1534 | 43 | 1395 |
1987 | 31 | 3422 | 44 | 2956 |
1988 | 126 | 3708 | 126 | 31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