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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祐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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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寧安懿王朱祐檽(1516年—1576年),[1]明朝鎮寧恭靖王朱見瀷的嫡次子,明朝第二代鎮寧王。[2]

生平

初封鎮寧長子。嘉靖元年(1522年),朱見瀷去世。[2]

當時朱祐檽的堂兄襄王朱祐櫍沒有兒子,生病不理王府事務,導致王府承奉邵亨仗着自己的權事,在外到處惹事生非。鎮寧府縣主選儀賓,已納聘,邵亨索賄不得,就誣陷朱見瀷的舅舅受賄,將其拷打致死,宗室們都害怕他。棗陽王朱祐楒圖謀代理王府事不得,懷恨,誘擒邵亨後挖出他的雙目。嘉靖三年(1524年)九月,朱祐檽上疏列舉邵亨及襄王府長史袁仕不法事,都察院請求下撫按鎮巡官覆勘,明世宗敕司禮監、法司、錦衣衛、各堂官一人前往會同鎮巡官從公勘處冒犯宗室者,奏取世宗裁決,認為邵亨等有罪,各官員按問邵亨等、具報案情。都御史張宗根據朱祐楒所言,請求逮問邵亨、黜退袁仕等,還想改命郡王代理襄王府事。世宗說襄王府事已命朱祐檽的堂兄陽山王朱祐楬代理,其餘事情並下所遣官勘問。[3]

嘉靖四年(1525年)三月,查出朱祐檽彈劾邵亨的話多有誣陷和虛妄。世宗遣大理寺少卿袁宗儒與中官、錦衣衛前去訊問,袁宗儒等查出朱祐檽挾仇誣奏,袁仕軟弱無主見,不能匡正。袁宗儒等具列情狀,並提到鎮寧等三府多投軍校,應該查歸軍衛。有司和法司商議,下詔廢朱祐楒為庶人,朱祐檽革除三分之一祿米,邵亨處絞刑,袁仕削職為民,其餘人也分別獲罪,王府軍校按例裁革。[4]

嘉靖五年(1526年)十二月,世宗遣武進伯朱江等為正使,翰林院編修王教等為副使,持節冊封朱祐檽為鎮寧王,[2]夫人安氏為鎮寧王妃。[5]

因朱祐檽悔罪自陳,又有恩詔,嘉靖七年(1528年)八月,世宗恢復朱祐檽的歲祿。[6]

嘉靖十四年(1535年),朱祐楬去世,其子朱厚熲才九歲,不及襲封陽山王。世宗敕令朱祐檽代理襄王府事。府中臣僕都不喜歡朱祐檽,都奏稱他的罪過,又說按倫序不宜。世宗命司禮監監丞王燾、給事中馬汝彰前去勘查,回報朱祐檽無罪,請求仍令他代理。嘉靖十八年(1539年)正月,世宗稱朱厚熲按倫序應襲封,令朱厚熲的母親保護他,內外輔導官協理府事,待朱厚熲年長按例自行請封即可,不必再命朱祐檽,於是奪回令朱祐檽代理襄王府事的敕書。[7]

萬曆四年(1576年),朱祐檽去世。他的庶五子朱厚熧先前受封為鎮寧長子。萬曆九年(1581年),朱厚熧襲封鎮寧王。[2]

子孫

  • 庶五子:鎮寧長子→鎮寧王朱厚熧
  • 子:鎮國將軍朱厚煻[8]
    • 子:朱載墐,待封[8]
    • 子:朱載坤,待封[8][9]
  • 子:鎮國將軍朱厚𤇜[8]

註釋及參考文獻

  1. ^ 《弇山堂別集》卷036
  2. ^ 2.0 2.1 2.2 2.3 《明史》卷一百零三·表第四·諸王世表四
  3.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四十三》
  4.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四十九》
  5.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六十九》
  6.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九十一》
  7.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二百二十》
  8. ^ 8.0 8.1 8.2 8.3 吳道邇. 卷十一. [萬曆]襄陽府志. 1584: 3b. 
  9. ^ 王先福; 王洪興. 明代襄藩王室墓葬的发现与研究(上). 湖北文理學院學報. 2012-09-01, 33 (9): 21. CNKI XFXY201209006需註冊賬號查閱. 
前任:
父恭靖王朱見瀷
明鎮寧國國王
1526—1576年
繼任:
子恭懿王朱厚熧